程昱小心地把指環戴在她的手指上,戴完了一看,卻發現尺寸不合適,顯得鬆鬆垮垮的,美感全無。
程昱:“……”
他一聲不發地把指環取出來,換戴到自己的手指上,逞強道:“搞錯了,這是該給我戴的。”
指環被迫換了個新家,有點被撐著了,勉強自立自強著。
程昱又扯了一截草,然後偷瞄了幾眼秦晚的手指,再一次來了個手藝展現。這一次他吸取教訓了,弄得像模像樣的,完了之後往秦晚的指上一戴,滿意了,自我滿足道:
“對戒。”
一大一小的兩隻手手心相依重疊在一起,同樣粗糙的兩只指環相互呼應著,大概氛圍所致,指上的那兩抹青綠色顯得十分可愛,觸動人心。
秦晚也被觸動了,心湖再一次蕩起漣漪。這一次,漣漪久久不散,強勢地刷足了存在感,讓她連逃避也做不到。
她忽然間明白了,她想要束縛住的那個男人,也在不知不覺中束縛住了她,緊緊地。
想到這,她五指收攏,扣住了昱的手。
“程昱——”
“什麼?”
“你的手糙了,刮手。”
“……抱歉了。”
秦晚俯身輕輕親吻在他指上的草環上:“我會記得這是你對我的付出。”
程昱心神一顫,許久,抬起另一隻手摸摸她的頭:“我……甘之如飴。”
這一天,程昱又給屋主幹了半天的活兒,當然,強度遠不上當地人,以體驗為主。是的,屋主並不是要求他要幹多少多少活兒,而是想帶城裡來的他們體驗體驗。下午程昱沒有出去幹活兒,所以聽了秦晚的提議,去了鎮上晃晃。
鎮子很小,又不是趕集日,因此人很少,這讓程昱省去了偽裝的麻煩。其實就算人多也不用偽裝,小鎮子裡的人十分淳樸,不會因為發現街上走著的是個電視裡的人就瘋狂追上去,只會遠遠地笑呵呵侃兩句,這是程昱初來鎮子那天的親身體驗。
程昱已經很少體驗過這種自由感了。
他很享受。
秦晚也很享受,她享受的是鎮子的安寧。
從街頭走到街尾,沒有車水馬龍,取而代之的是懶洋洋散著步的流浪貓狗。
屋主說鎮上有個做手工糕點的小店,是個百年老店的傳承,裡面的糕點口味極好,秦晚來鎮上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品嘗這一美味。
但尋找美味並不容易,期間秦晚問了三次路才找到。
那是個隱蔽在東街尾巴上的不起眼的小店,沒有什麼門面裝潢,就是普普通通的一間小店。可就是這樣一間小店,卻擠滿了顧客。
多得有些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