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魏爾斯的這個瘋達到的是五,那麼林奇的這個瘋達到的就是十了。
在別人眼裡,魏爾斯也就是會胡說八道,對他們的生活構不成威脅,但是林奇就不一樣了,這位瘋子不僅僅會胡說八道,還會胡作非為。
在這位林奇先生髮病的期間,好幾個書店被他糟蹋了。
這傢伙發起病來就會破壞書,摔,撕,剪,燒,能做的都做。
有的時候,你會覺得他拿著書文質彬彬的,可是下一秒這傢伙就會拿著書哈哈大笑,然後一張一張的撕扯著。
玩得開心了,還會拿出打火機一張張的燒起來。
小鎮上的書店,被他燒了好幾家。
如果不是及時發現,那就是一場嚴重的火災。
書被燒掉了不要緊,整個小鎮被燒著那就危險了。
最終,大家還是覺得應該把這個瘋子給關起來。
如果不是念著這個傢伙曾經為整個小鎮帶來過榮譽,恐怕這會這傢伙也沒有辦法被關在精神病院了。
十之八九,他會被流放出去,永遠不準回來。
這位傳奇的林奇先生就這樣子在小鎮上銷聲匿跡,被大部分人遺忘。
人就是這樣,當有了汙點之後,不管你之前是多麼的輝煌都會被忘得一乾二淨,能夠記住的也就是一小撮人。
尤其像林奇這種焦點人物更是不好受,任何時候他都要被人盯著,只要有風吹草動別人就立馬做出反應。
當你處在第一的時候,會有無數個第二盯著你。
只要你犯下一丁點的錯誤,那些無數個第二都會想法設法把你踩到腳底下去。
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林奇的遭遇在明顯不過了。
原本鎮上的希望之星,可以成為偵探的一位近乎天才的少年,就在壓力之下變成了瘋子。
這壓力自然是來自四面八方,輿論的力量只是一部分,真正起到決定性作用的還是那些不懷好意的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