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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生下孩子就離婚 (2 / 2)

“聶梓桐,你這個狠心的女人!”陸明傑捶打著枕頭,那些憤怒的情緒快把他弄瘋了。

不能讓她逃走,只要讓她留在陸家,不給她離開的機會,她就不會離婚了。

陸明傑到書架上開啟盒子,裡面是他父母的照片。他拿出母親的照片仔細地看著,照片裡的女人生著一雙和三弟一樣的桃花眼,黑色的長發綁了個馬尾,笑容很好看。他已經很久沒看過母親的照片了,每看一次就會想起噩夢一樣的那一天。

“媽媽,你那麼好,怎麼會忍心騙我呢。你不是說我會遇到一個喜歡的人,只要我足夠好,對她足夠好,她也會喜歡我嗎?我遇到了,可是她不喜歡我,她討厭我。”

陸明傑摸著冰冷的玻璃,並沒有從中找到母愛的溫情或是絲毫的安慰。

“對,你沒有騙我,那是你給我講故事時說的話。騙我的不是你,是童話。”陸明傑鼻子發酸,睫毛已經濕潤起來,拿出紙巾擦了擦鼻子。

隨後把照片放回去,再次躺在小床上。他從沒覺得這麼累過,通宵工作的時候都沒有過。

他所希望的不是留住聶梓桐,而是兩個人相親相愛。相愛的人究竟是什麼樣子,童年的記憶已經模糊,只是隱約記得父母在一起總是很開心,臉上天天掛著笑。

聶梓桐和他戀愛的時候也是那樣一張臉,整天笑盈盈的,甜極了。那樣的笑是做不了假的,她是喜歡自己的,至少是喜歡過自己的。

陸明傑覺得自己又亂了,今天上午睡得有點多,晚上又要失眠了。

另一邊,聶梓桐躺在窗臺上曬著太陽,眼底都是疑惑。

陸明傑和自己結婚不就是為了讓自己生孩子嗎?他不同意離婚……他是喜歡自己的?

聶梓桐沒有發覺此刻自己的嘴角微微上揚,繼續閉著眼胡思亂想著。

這樣的喜歡,可真是可怕,不許自己繼續上學,不許自己出門,不許用電話,不許吃小吃……數都數不過來的不可以。

“段子手誠不欺我,初戀不懂愛情,只是我這初戀也太慘了。被囚禁起來生孩子,以後就要變成生過孩子的離婚婦女了。”聶梓桐睜開眼,這樣的結果讓人難以接受,可她不得不接受。

那天……父親紅著眼求自己的時候,她沒法拒絕。隨即她又疑惑起來,她在陸家好多天,從沒見過陸明傑的父母,他們是出了遠門嗎?還是……像母親一樣,早早地去了天國。

聶梓桐看著天上流動著的雲,微笑起來。“媽媽,你和爸爸一起建立的公司,我保住了呢。雖然說不上是什麼光彩的手段……爸爸說你最喜歡的就是這家公司了,最喜歡設計好看的衣服了。媽媽,你在天堂過得好嗎?”

聶梓桐用手捂住臉,淚水在臉上流動著,有些甚至從指縫流到手臂上,在陽光的照射下閃著光芒。

如果……如果自己的母親還在的話,她應該不會讓自己的選擇現在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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