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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抓人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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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兩造具備,師聽五辭,開庭審理!”正堂之上的大司農掃視了眾人一眼,開口說道。

語罷。

旁邊一力士拿起鼓槌敲擊了三聲,兩邊公府牙門手中長戟輕敲地面。

大司農對其屬官招招手,屬官會意,將鍾家、荀家犯下廢格詔書罪的罪證雙手捧著遞給了大司農。

大司農將罪證放在桌上,神情之中透漏著威嚴,對下面兩人開口說道:“今日捉拿鍾家、荀家二人主事之人來此,乃是審理鍾家、荀家兩家犯下廢格詔書罪!鍾家、荀家,你等可承認罪行?”

兩家聽此,紛紛哭著喊著道:“我等均不再京中,怎麼可能犯下此等罪行,定然是有人眼饞我等家產,誣告我等,圖謀我兩家家產。”

大司農冷哼一聲道:“既然不認罪,那我就好生向你說明白!

鍾家、荀家你等登基在冊的田地、耕牛數量分別為多少?”

鍾家主事人、荀家主事人一聽,相互看了看,分別報出來一個數字。

鍾家報了一千畝,荀家報了一千五百畝。

耕牛鍾家報了五十頭、荀家報了八十頭。

大司農聽此,一拍驚堂木道:“此前推行代田法之時。詔書明確定下,一頭耕牛一季度耕種一百畝!無耕牛或耕牛不足方可向官府租借!

然登記在冊的有你等向官府租借之記錄,你等強行佔用貧困農戶租借耕牛的機會,簡直無恥之尤!犯下廢格詔書罪。

你等作何解釋?”

鍾家、荀家兩家主事人一聽,面如土色,伏地瑟瑟發抖。

接著,大司農再一拍驚堂木道:“陛下憐惜百姓耕種不易,生怕百姓收後糧食價格不下跌,反而導致生活不易,因此頒佈糧食最低收購價格詔書。

詔書中有云:對農戶行糧食最低收購價格,今年新收糧食,太倉及各郡國之糧倉最低收購價格不得低於一百二十錢。

其中限定了最低保護價為農戶今年新收之糧食。

然查閱太守府編戶記錄,你等皆是‘大家’,豈能有臉稱之為農戶?

且查閱太倉收購記錄,你等銷售糧食均超十萬斤!

你等用的是何等種子,種的是何等肥沃的土地,竟然能畝產千斤糧食!

你等還有臉喊冤!

給我解釋解釋情況,若能解釋的清楚,我當場便放了你等,且自剄以向你等賠罪!”

鍾家、荀家兩主事之人面如死灰,低著頭跪在地上,也不敢吱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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