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情是這個樣子的。
劉堂的瘋病並沒有好,只是因為實力強悍,那根犯病的神經就被壓制住了。可被壓制又不是治癒了。易陽覺得一旦小崽子犯病,單靠自己,根本就壓制不住劉堂的蠻力,而皇城之中,實力排名前五的修真者中有三個住在這裡,實力排名前十的大妖怪有八個住在這裡,萬一劉堂發瘋,能不能阻攔住另說,但是好歹還有人幫忙不是?
劉堂倒是沒什麼意見,他覺得只要跟師兄住在一起,在哪住不是住啊!
於是,皇城重建完成後,一間小小的雜貨鋪開起來了。
然而生活不是那麼好過的。
大佬們的py交易各種扯皮,皇城的第二任城主著實是個人物,頂著劉堂的威壓,就是不鬆口給他們一套大的房子和店面。
“就剩下這麼大的了,愛要不要吧!”
聽了這話,劉堂當場就要發飆。
好在易陽當時在場,不然皇城還得重建一次。
然而就是這樣了,城主所做的退步也就是再包個裝修。
全然一副地主老財的摳門樣子。
最後店是開起來了,可除了萬年小跟班白洱常駐店裡當店員,兩個正主完全不管事。
要不是兩個妖怪需要進食靈魂,他倆百八十年都不會出現一次。
劉堂還好,魂變時吃掉的數萬惡鬼雖說味道不好,但是卻十分頂餓,一時半會兒的,他還餓不著。
可易陽卻不能長久地節食。
易陽找了皇城裡專門研究天地法則的老學究,折騰了三天,最後終於想出了“交換法則”。
即:易陽作為店主,跟客人做交易,簽訂契約,也就是合同,透過契約,獲取客人的魂魄,這樣一來,易陽就能夠名正言順地進食魂魄了。
當然,簽訂契約也是有要求的。
最首要也是重要的一條,就是“客人要在清楚每項條款的前提下自願簽訂契約”。
這一條才是最重要的。
有了這一條,契約就會被世間法則承認,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法則對易陽和劉堂的清算。
可是,契約也不是那麼好寫的。
不同的契約有不同的條款,對應著不同的客人,不同的需求。
萬事開頭難,單單是寫出各項條款,易陽就花費了不少的精力和時間。
好在有一就有二,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生意做得多了,見識的多了,契約的條款也就慢慢地越來越完備了。
總算不用出門被和尚、道士追在屁股後面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