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知道這是藍白社的世界,我哪裡敢抄書啊!嗚嗚嗚……”
說著說著,趙華悲從心來,忍不住落淚。
白歌笑了,伸手接過了項鏈,扔進了腦洞。
趙華還是非常識相的,果斷就把收容物上交了,直接認慫,一點也沒有想要討價還價,東山再起的心思。
想來也是,趙華以為自己是穿越到了小說裡的世界,若是穿越到別的小說那還好,好死不死穿越到“非人類”的世界。
白歌回想著書裡的內容,那本小說裡,也是有不少人得到收容物,從而成為藍白社的目標,負隅頑抗的全都入了土。藍白社最終制霸諸天萬界,主角甚至殺破介面,幹掉了作者。
這樣的世界穿越過去,如同日了狗了。
當然,這一切,不過是趙華的腦補而已,《非人類》這本書只是他在原來的世界所看的一本書,他來到這裡,見沒有這本書,就隨手抄寫了。
其實這本書寫的並不好,趙華要抄,也應該抄知名的,之所以會抄這一本,是因為作者在完結後當天被殺害,從而被炒作了一段時間。
趙華來到這裡,雖然發了這本書,但他才不會去死呢,因此成績不好,反響泛泛。收益還不如他賣一首歌,便不再關注。
此刻,因為一個“藍白社”這樣的名字,趙華自然而然就以為自己到了非人類的世界,其實這不過是個巧合導致的誤會。
“主宰,先不要殺他。”鈴鐺突然道。
白歌腦中問道:“怎麼了?這個項鏈有什麼問題?”
鈴鐺道:“這是反穿越項鏈,如果他死了,距離項鏈最近的人就會被抹殺,從而在原地招來一個穿越者。”
“絕對的抹殺嗎?它在腦洞裡怎麼算?”白歌問道。
鈴鐺道:“腦洞裡它不算,它記錄的最後一個最近的人,是你……因為是你把它扔進腦洞裡來的。”
白歌笑道:“讓它再記錄別人不就好了?”
鈴鐺道:“可以,不過趙華如果三年內沒有成為世界第一大明星,他就會被抹殺。從而帶來一個新的穿越者。根據項鏈的特性,穿越者是必然在我們這裡具備極大優勢的。趙華是四個月前穿越來,那個時候地球除了有收容物,基本正常,所以過來的趙華,只是一個娛樂界的普通人而已。”
“但現在不一樣了,如今地球有了魔力體系,科技也會越來越發達。根據特性,以後再穿越來的人必然要具有極大的優勢,優勢大到能算是金手指,所以一定不會再是普通人了,任務也絕對不是當明星這種世俗的了。”
“比如一來就是吃了無數地瓜的天生覺醒者,亦或者某超級科技帝國的首席工程師之類的……甚至有可能是別的什麼我們這邊沒有的體系。”
“總之,穿越者極有可能具備見識上的碾壓,或者天賦上的碾壓,甚至可能一上來就無敵。”
“相比起來,趙華這種算是最弱勢,最溫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