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奶奶不讓她進屋,不讓她親自自己,她她是掃把星,逼走了自己的丈夫,她她不是一個稱職的母親,讓她不要認她,她還……
還?還什麼呢?
我搖了搖頭,卻是再怎麼,也想不起來了。
對了,我現在,好像又看見了那一幕,媽媽來接我離開貧民窟的那一幕。
“媽,孩子我接走,這些錢,算是這麼多年,我孝敬你的。”
那個笑起來眉眼溫和,穿著時尚衣服的女人,身後帶著許多家用電器,水果營養品,可她笑得越是好看,身旁奶奶的臉色便越是難看。
那一,我站在奶奶的身後,手被奶奶死死的握住。
我能感受得到,她不想讓我走。
可是,我想跟著那女人走。
因為,你知道嗎?
一個孩子,終日生活在悲觀,貧窮世界裡的人,她會有多麼渴望陽光,多麼渴望溫暖。
很不湊巧,我是那樣的一個孩子。
我走了,因為我的母親來到,她要認我,所以我離開了陪伴了我五年的奶奶。
媽媽很好,給我買了許多漂亮衣服,書包,相簿,繪本,讓我去學鋼琴,去學舞蹈。
我很聰明,這些專案,對我來,簡直菜兒一碟,幾下學會並掌握了,起同年人來,無疑,我算是入手最快的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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