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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回村 (2 / 3)

只有林鶯明白,他這是要變相的變田為池塘了。

林鶯已經做了拆火決定,便也不再急著需求茶葉,於是乎陪著韓忠去江家村找了韓平。

“三叔,咱村裡那片公山,我想租下來。”韓忠見著韓平時,也不繞彎彎,用手朝著韓家村的方向一指。

“哦,路修通了,果樹上長的果子不會爛在山裡了。”韓平想得通此事,點了點頭。

“不過你種這麼多,沒找好銷路,也是個問題啊!”韓平同時提醒著他。

“嗯,果村種下去,要長出果子得幾年工夫,銷路不急。”韓忠找了個凳子坐了下來,“林鶯你也坐。”

“行。那山荒著也是荒著。”韓平很爽快。

“那多少錢?”

“嗯,你看著給。”韓平顯在也沒有想好。

“那不行,三叔,咱得合乎法律,我還要跟你籤合同呢。”

“喲荷,你是怕有人搶吧?”韓平焉能不清楚,但凡韓忠想幹點什麼,韓春和自己那個沒出息的兒子便會眼紅。

“您說個價?”韓忠示意著將此事給定下來。

“那一年一百塊錢每畝),你沒覺得如何?”韓平想著多少也算是村裡的收入,這說起來還是屬於村子裡的第一筆收自己自身的租地收入呢。

“行。咱現在就籤吧,三叔您現在寫合同。”

“這麼急?”韓平什麼都明白,還是問了一聲。

“呵呵。”

.........

韓平寫完後遞給了韓忠。

“三叔,我想租個20年,不是5年,5年太短了,村剛漲起來呢。”韓忠心裡有自己的想法。

“哦,那就20年!”

“還有,這違約責任寫得.....”韓忠再提示著他,韓平在違約這塊跟本是一筆帶過。

可能他想著要是韓忠幹不起來,就把地給退回,也便算了。

“嗯,你想如何?”韓平反問著他。

“三叔,既然是合同,就得講規距,我就是失敗了,這錢我還會給咱村,相反,要是不到20年,村裡想要收回,也總得意思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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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怎麼個意思?”韓平也有些無語,這村裡要啥啥沒有,還意思呢...

“我知道現在咱村窮,不代表以後。咱眼光得看遠點不是?要是在20年前村裡想收回去,這塊地皮上的收益,我要佔到30。”韓忠不甘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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