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峰的威逼利誘下,裡奇沒多做猶豫便答應了重新做他的經紀人。
與第一次見面時不同,兩人的境遇和狀況完全掉了個個兒,現在是裡奇走投無路,強烈需要一個能幫他吃上飯的營生。
他拿捏的很清楚,繼續留在本弗蘭那裡,短時間內他或許能有些事情做,本弗蘭至少還需要他重新拉攏全峰。
可長久看來,若是拉攏全峰失敗,他就要時刻面對著死亡的威脅。
而且,就算這一次,全峰答應下來回去給本弗蘭打拳,可是本弗蘭看重的是全峰,而不是他這樣一個兩面三刀只靠著一張嘴皮子賺錢的街頭騙子。
裡奇做出這樣的決定也算是棄暗投明。
他的小聰明也讓他指望著給全峰重新做回經紀人,能夠相應地獲得全峰——主要是他背後的武術協會——的庇護。
為了展示出他的誠心,他毫不猶豫地在全峰重新擬定的合同上籤了字,這次新籤的合同當中自然是大部分的權益都在偏向著全峰,可是相比於活在本弗蘭的陰影之下,稍微讓點利,還是值得的。
他簽下了合同,後續的行動上也一樣賣力氣,很快就幫全峰聯絡到了一場他之前絕對不敢設想的比賽。
這份震驚來自於這場比賽的對手。
對手是邁克泰森。
時間就約定在兩週之後的7月30日。
全峰望著在他面前口沫橫飛著邀功的裡奇,那些自我吹噓的話語卻一個字都沒進到他的腦子裡。
邁克泰森這個名字對他來說的意義實在是太過非凡。
用開玩笑的話說,邁克泰森可是從小看著全峰長大的男人之一,這當然說的是那張海報,另一個人是李小龍。
這兩個人才是全峰走上格鬥之路的實質性的原因。
只不過,現在一個早已入土,成了某種特殊的文化符號,他的名字不斷在人們的口中流傳。
名聲甚至比他活著的時候還要更勝一籌。
另一個則正相反,雖然人還活著,但是名氣早已跌入谷底。
全峰的記憶中,2004年的邁克泰森來到了一個新的人生節點,他和經紀人唐金那涉及上億美元佣金的官司終於勝訴,老狐狸唐金吐出了1400萬美元還給泰森,而這筆對普通人來說的鉅款,卻不夠添補泰森的財政漏洞。
他依然窮困潦倒,迫切需要重新賺錢。
在原來的時間線上,他當時的對手本該是一個來自英國的二流拳手丹尼威廉姆斯,可是現在那個人不知哪去了,對手換成了全峰。
全峰不知道里奇哪來的這麼大能量,剛一上手運作便搞出了個大新聞,如果不是時間和地點都跟記憶中那場比賽重合,全峰絕對不會相信裡奇這個老滑頭。
他反覆地跟裡奇確認,他那種抑制不住地興奮勁和即將見到偶像的不安混雜在一起,讓裡奇輕易地捕捉到了他內心的那種期待卻又不敢相信地矛盾心情,便做出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對他解釋道:
“你不用那麼激動,這也不算是我本事多高,實在不瞞你說,這還是泰森的經紀人芬克爾主動聯絡得咱們。”
“你也知道泰森雖然是個拳王,但是他現在的日子並不好過,他們需要比賽來賺錢,原本他們已經聯絡好了一個英國的小子,可是不知道怎麼的,那小子突然間受了重傷,聽說是讓不知道什麼人給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