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咬了一口蘋果,問:“為什麼喜歡這個字?”
“雖然不知道這個字準確的到底是什麼意思,但是我賦予它的意思是——燃燒的夜晚。”李益說:“我一直很喜歡黑夜,覺得黑夜可以掩蓋一切醜陋的東西。而黑夜裡燃燒的火光,又能給人帶來希望,指引『迷』路的人前行。”
“聽你這麼一說,還真挺有意思的。你以後就叫李焲了,那我該取個什麼樣的名字呢?”宋慈想了想,說:“我把慈悲的慈換成辭舊迎新的辭,怎麼樣?”
“辭舊迎新,告別過去,迎接新的人生,不錯。”李益笑起來,伸出右手,“你好,我叫李焲,以後請多多關照。”
宋慈也伸出右手,握上李益的,“你好,我叫宋辭,也請多多關照。”
n市女子監獄裡,夏莫冰還沒有睡。
原本及腰的長髮已經被剪去,變成了齊耳的短髮;時刻畫著精緻妝容的面龐如今脂粉未施,眼角眉梢有細細的皺紋顯現出來;早已洗的發白的、肥大的囚服裹在身上,沒有絲毫線條可言;右手的手臂上纏著厚厚的紗布,卻依舊能看到殷紅的血『色』。
縱然如此,夏莫冰依舊是這間牢房裡最美麗的女犯人。
夏莫冰抬起完好的左手把垂下來的一縷頭髮順到耳後,臉上滿是悵然。
今天白天,同屋的女犯人紅姐告訴夏莫冰,她雖然投案自首了,但因為情節嚴重,極有可能被判無期。
紅姐比她的情節還要輕微,也是判的無期。
紅姐和夏莫冰同歲,是這座牢房裡的大姐大。
當年,紅姐的丈夫出軌被她捉『奸』在床,最為諷刺的是躺在她丈夫身子底下的竟然是她的親妹妹。紅姐氣昏了頭,當即和丈夫大打出手,卻失手將丈夫從五樓的陽臺推了下去。紅姐的丈夫在醫院躺了半個月,終於還是在一個風雨交加的晚上兩眼一翻嚥了氣。
從二十五歲到四十五歲,紅姐作為一個女人最美的二十年就是在這間陰暗的牢房裡度過的。
可是紅姐說,雖然是過失殺人,她卻從來沒有後悔過。她甚至覺得,就這麼讓那個臭男人死了實在是太便宜他了,她簡直恨不得把那個男人千刀萬剮。
唯一讓紅姐放心不下的,是當時尚且不滿兩歲的女兒。
紅姐入獄以後,女兒便由孩子的爺爺『奶』『奶』撫養。
二十年裡,女兒從沒有來看過她。
因此,紅姐在服刑期間一直表現十分良好,積極接受改造,爭取能夠減刑早日出獄,在死之前可以去看看女兒。
相對來說,夏莫冰覺得自己要比紅姐幸運很多。
至少,她比紅姐在那個花花世界多『摸』爬滾打了二十年,該遭的罪都遭過了,該享的福也享了不少,已經沒有什麼遺憾了。
可是,無期徒刑啊……
她還能活多少年呢?
如果按照活到七十歲來算的話,她還要在這座牢房裡整整呆上二十五年。就算能夠爭取到減刑,那至少也得是十年二十年以後的事情了。
以她那麼愛熱鬧的『性』子,怎麼在這麼寂寥的地方熬過那麼漫長的歲月?
還有,她的兒子。
從小宋慈就跟著她過顛沛流離的生活,沒過過一天安生日子。
心裡不是沒有愧疚的,可是她沒有辦法,她忍受不了寂寞。
對夏莫冰而言,寂寞簡直是這個世界上最可怕的東西,它簡直無孔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