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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年關 (2 / 2)

自漢朝以後,以世族地主為主的莊院經濟發展起來,東漢末年,經常會出現一些豪族,建立塢堡,率領部曲、私兵數百人,投奔某個諸侯的描寫。到東晉時期,門閥政治達到頂峰,地方富豪強族林立,自成堡壘,不交賦稅,不服勞役租調。

到了北魏時候,地方形成了宗主、塢主,擁有眾多的宗族、部曲,修有塢壁,繕制甲兵,成為大大小小封建地主武裝首領,其依附的農民往往有數百家、上千家,甚至萬戶,為其私家人口,北魏朝廷為了加強對地方控制,所以推行變革,但效果甚微,最後州、郡、縣長官,不得不依靠這些塢主輔助治理地方,形成了“宗主督護”的制度。

直到了大隋立國,隋文帝統一中原,使南北合一,政令出於朝廷,對地方控制力加強,再加上地方豪族已經衰落,所以朝廷推行大貌檢索等措施,頒佈一系列措施,廢除了地方宗主、豪強,拆塢堡,核實了人口,全國達到四千多萬人口歸於朝廷戶籍,賦稅增加,國力迅速強大,終於實現了開皇之治。

在大隋律令中對官員和世族佔田有規定,比如九品官或下級世族,只能擁有良田十傾,不可以再多,官位越高,爵位越大,所佔田畝才能增加。

如此一來,隋朝的佃戶與莊院戶主的關係就發生了巨大改變,以前佃客的戶籍都附註在莊園主戶籍的下面,官府不再向佃農徵派賦稅,另一方面,佃客受莊園主的‘蔭庇’,不得不被迫給莊園主耕田、納租和服務各種勞役,形成了給客制度中的“客皆注家籍”的規定,世世代代無法擺脫低賤身份,許多還淪為了莊園主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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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下隋朝頒佈《開皇律》,其中就規定了佃客都屬於隋朝平民,脫離了與莊園主、豪族的依附關係,除非自己主動簽下賣身契約,甘願到貴族府內充當奴婢,否則,不得強求改變農民的身份,此時的佃農與莊園主,成了一種田地租賃關係,自由多了許多。

莊園主為了保證收成,逢年過節會宴請佃戶、長工吃酒,向他們贈些年貨,這漸漸成為隋朝豪紳地主的慣例了。

畢竟佃田種地,東家和莊園主不可能自己親自去監督,這些長工頭兒、佃戶頭兒帶著手下,把一些幹活的民戶管理井井有序,踏實種地,旱澇保收,因此,很受莊園主的青睞,自然有些額外賞賜。

像許多電影裡上演的惡霸地主很少,多是小說藝術加工,因為臭名在外的鄉紳地主,沒過幾年就會衰敗了。

因此許多鄉紳在地方都有些名望,比如出錢修路、修堤壩、蓋城隍廟、山神廟等等,遇到災荒之年,施粥救濟的也不在少數。

除夕這天,莊園內大擺筵席,至少有五六桌,羅昭雲、史大奈、沐荷、內院馮管事、掌管廚房薛管事、新提拔的外院牟管事等聚在一桌,趙燦、梁錚等十衛一桌,請來的佃戶頭兒、長工頭們兩桌,家丁、僕人三桌,算是熱鬧一回。

按當時中原規矩,家奴們不能跟東家同時吃飯的,但一來這裡是邊疆之地,胡漢混雜,中原習俗傳播的少;二來今天是除夕節日,一年只此一天,羅昭雲還是個少年,靈魂又是穿越而來,所以不忍那樣苛待家奴,就算優待家丁們一天,一齊開宴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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