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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二十二) (1 / 2)

“很多人小時候都爬過樹,都從樹上摔下來過。實不相瞞,我小的時候也做過這樣的事,只不過那時我的阿爹還在,我每次爬樹的時候他都會在樹下接著我,生怕我一個不留神從樹上摔下來。可是我是誰呀?淘氣起來連玉帝的鬍子都敢給我揪下。那時候的日子真是讓人懷念,那也是我最快樂的日子。”一想到這兒,從湘就覺得有些傷心。

阿爹那天要是不出去送東西,他就可以活下來。現在的局面就會有很大的改變,自己也不用承擔這樣的責任。但事情發生就是發生了,她現在是一個沒有爹爹和年輕的司命。

沒有想到自己覺得有趣的小時候的事,居然會戳中司命的心裡的傷痛。她們一直以為神仙是沒有父母的,沒想到司命的爹爹...

“您不要太傷心,你看看,我們兩個也是沒有爹孃的。說起來咱們還同病相憐呢!要不是咱們身份懸殊,但我還真想和你們來一個桃園三結義。”杏花小時候特別喜歡聽三國的故事,她印象最深的就是桃園三結義那個篇章。

有時候想想,自己要是有一個兄弟姐妹也挺好的,起碼可以相互照應著。

“杏花,你就是我的好姐妹呀。在我心裡,我從來沒有把你看成是我的僕人,我把你當成我的妹妹。你以後千萬不可以把自己看得很低,你一定要相信你是一個非常好的人。”鸞娘想抬手去摸杏花的頭髮,但是她抬不起自己的手,她覺得自己的手沒有一點兒的力氣。

從湘露出了一個微笑,道:“我也聽說過桃園三結義那個故事。但是我一個人獨來獨往慣了,就不和你們結拜了。你們兩個現在是好姐妹,以後也會是。”

他們兩個關係這麼好,來世還是有機會遇到的。只不過那時候誰是主,誰是僕就不一定了。

“對了!您去忙什麼了?我剛才找您的時候都找不到你。”杏花本來有一點事情想要和她商量,可她發現自己怎麼都找不到她。

再結合她平時神龍見首不見尾的作風,杏花很快就忘了這件事。要不是小姐提醒,她差點又忘了。

“呃...”從湘沒想好措辭。

“我剛剛出去換東西去啦。我們的小杏花要成婚,怎麼能沒有嫁妝呢?我尋思就不能給你黃金萬兩,也必須給你白銀千兩。這是我送給你的嫁妝,把它收好留作是你自己的私產,千萬不要把這些東西給小金,這以後會是你安身立命的本錢。”杏花害怕小金有一天厭棄自己,會把自己賣掉。那自己就給杏花一大筆錢,讓她安心。

這筆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是稍加利用起來還是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的。

拿去做買賣或者是節約的用它,這可以讓杏花安然無恙的度過這一生。

“紋銀千兩?也太多了吧!這份禮物太過貴重,我不能讓杏花收下。”恩公已經幫了她們很大的忙了,如果再把這筆錢收下來,那她的恩情自己和杏花就真的還不清了。

再說了,恩公雖然是神仙,但是她哪來的這麼多錢。如果恩公還想繼續遊戲人間,那她的身上也必須帶點錢財。

鸞娘自問自己和杏花絕對不是一個貪財的人,而且自己留給杏花的錢已經夠她用了,杏花不需要再從恩公這邊拿到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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