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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一章 新世紀 (2 / 4)

諸位官員魚貫入殿。這個朝會也不是象後人所想的那樣,第一人很多,即便起居朝也有近百號人,這種大朝會好幾百人,實際京官更多,還有許多更低層的京官,連參加朔望大朝的資格都沒有。

其次越是大朝,越是近乎形式。一般言事,都是將奏子遞到兩府或者御史臺,再透過這三個部門決策,若是事關重大,再由三個部門交給皇帝親批。另外就是一些親近的大臣有密奏權,直接交給皇帝的,有,不過不多。

另外就是不得有違朝儀,如范仲淹問王曾,你為什麼不管呂夷簡,王曾說了那句有名氣的話“夫執政者,恩欲歸己,怨使誰歸?”後來忍無可忍了,呂夷簡,我們同歸於盡吧。

他不用上書,只簡單地來到趙禎面前,說呂夷簡收賄賂,結黨營私。呂夷簡說證據呢。王曾微微一笑,何必要證據。然後又將它放大到朝會上,導致蔡齊與宋綬二人在朝會上爭吵。蔡挺王,宋挺呂。行了,有違朝儀,四個正副宰相全部下去!

所以一般真正的大佬,除了言臣外,罕在朝會上奏事。

就是害怕被“小臣”挾機火拼,以小換大,將自己換了下去。

因此往往大朝會,多是一種形式,大家走一下過場,便散朝,各回各的部司做事了。

但這次大朝會有些例外。

大臣魚貫而入,有幾個大臣,特別是幾個言臣準備參奏王巨的。

他們還沒有說話呢,呂惠卿走了出來,舉著牙笏說道:“陛下,諸路常平、廣惠倉,錢穀斂散,未得其宜,故為利未博。今欲以見在鬥斛,遇貴量減市價糶,遇賤量增市價糴,可通融轉運司苗稅,及前錢斛就使轉易者,亦許兌換。仍以見錢依陝西青苗錢例,願預借者給之,令隨稅輸納鬥斛,半為夏料,半為秋料。內有願請本色,或納時價貴,願納錢者,皆從其便。如遇災傷,許展至次料豐熟日納。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貸,則兼併之家,不得乘新陳不接以邀資訊。又,常平、廣惠之物,收藏積滯,必待年兇物貴,然後出糶,所及不過城市遊手之人。今通一路有無,貴發賤斂,以廣蓄積,平物價,使農人得以趨時赴事,兼併者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以為民,而公家無所利焉,是亦先王散惠興利以為耕斂補助之意也。欲量諸路錢穀多寡,分遣官提舉,每州選通判、幕職官一員,典幹轉移出納。仍先自河北、京東、淮南三路施行,俟有緒,推之諸路。其廣惠倉儲。量留給老疾貧窮人外,餘並用常平轉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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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什麼意思呢?

就是原諸路常平倉、廣惠倉因為管理不善等原因。錢穀斂散,沒有發揮好它們的作用,更沒有獲利多大的利益。

這個利益不是指盈利多少,而是它們原本的作用。

比如常惠倉是救濟為主,常平倉是調控物價,豐年糧賤存糧,災年糧貴糶糧,用此平穩糧價。

然而因為管理不善。國家每年為這兩類倉花費良多,實際並沒有真正做到救濟多少寡孤,平穩多少糧價。

這就是動用常平倉與廣惠倉的理由。

有了這個前提,便有了後面的策略。

這個苗稅不是指唐朝的青苗稅,那個更坑爹,唐肅宗後,國庫空虛,連官俸都發不出來,因此國家強行向百姓徵收每畝十五文的稅錢,又有地頭錢。每畝二十五文,後來二錢合一,每畝徵三十文錢。亦名青苗錢。

它是指宋朝的兩稅。

也就是各路轉運司必須將兩倉原有的機制發揮好作用,在這個基礎上,抽出一部分常平倉與常惠倉的糧食,再從兩稅中調撥出一些錢糧,用於發放青苗貸。一年發放兩次,根據其時間,隨著夏稅或秋稅到來時,與稅一道交納。

此外還說了兩條注意事項,第一條遇到災傷。也就是家中遇到了不好情況,准許其拖到下次兩稅豐熟時交納。此外仿照李參的青苗錢為例。願意借的人才借這個青苗貸,並不強迫。

但下面的一句話讓很多人牙痛了: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貸,則兼併之家,不得乘新陳不接以邀資訊。

大災之年,沒辦法實施青苗貸了,那是特例。但在平時,朝廷在發放青苗貸,各位豪強富人們,你們就不得再發放任何形式的高利貸!

後面說的則是廣開常平倉,以前常平倉調濟的物件主要就是市井百姓,現在是正式開售,向所有人賤買貴賣,控壓糧價,朝廷順便用之彌補倉儲損耗以及稍稍獲利。

其次便是提舉常平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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