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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〇章 大功績(下) (3 / 3)

王巨又來到大家面前,大聲說道:“在這裡本官還宣佈一件事,關於朝廷義勇的事。朝廷三丁刺一,本意不錯,讓大家自己變得更強大,就能有效地防範西夏入侵。可有的官吏沒有做好,造成了一定的擾民之舉。”

“因此本官即將在全縣之內,發出露布,凡是在家是獨子者,凡是客戶與五等以下戶者,凡是年齡超過四十以上二十以下者,一律退出義勇。”

“對在義勇籍內,沒有刺手卻逃出家鄉者,本縣以後不會再追究與抓捕與刺手,但必須半年之內全部得歸還鄉園,安心就業,若是在異地他鄉有業者,請於在這半年之內務必寫信回來交待去處。否則按逃兵與逃戶處罰。望各位鄉親轉告。”

“餘下義勇者只在冬閒時訓練,各鄉胥吏里正教頭不得在其他季節強行讓義勇訓練,以免耽擱農活。也不得借用各種名堂苛剝義勇,更不得讓義勇替自己做私活。若有違反者,一律嚴懲不怠。”

“真的假的?”大夥兒興奮地問。三丁刺一將百姓坑苦了,蕃兵那邊還好一點,教頭不敢拿他們怎麼樣,但漢人義勇就不行了,要麼教頭為非作歹,要麼不顧其家中情況,胡亂刺一,有的人在家是獨子,上有老下有小,也被抓丁刺手了。

並且有的教頭還不顧大家死活,就象涇原路那樣,正是農忙時呢,教頭下來了,大夥兒集結拉練吧。如果象王巨那樣集結一天倒也罷了,但他們不是集結一天,往往會是很多天,甚至強迫義勇替他們做私活,家中地多的人便讓義勇替他們做免費幫工,或者拉動貨物,或者修建房屋。

還有呢,練兵兵手中得有武器,不能用砍柴刀練兵吧,因此有的教頭勾結商人,將劣制非制式武器高價強迫賣給義勇。

嚴重者比如趙都頭,雖是例外,但不是個案。

包括張村與吳村同樣有好幾十名義勇,也同樣坑苦了。

“它是露布,豈能作假?”

官府命令分為三種,一種是口令,一種是文書但不公開的,一種便是這種露布,公開於境內張貼。

這也是抓住三丁刺一的漏洞,主戶之家有三丁者刺一,六丁者刺二。

咱們不要來什麼三丁才刺一,二丁刺一總是可以吧。

它不但是寬民之舉,華池縣也因為三丁刺一產生不少逃戶,這些逃戶不是遷徙之戶,有的逃到異地他鄉,有的逃到大山裡。那麼隨著這道露布頒發,就會有許多逃戶陸續返回家鄉。

王巨在京城未說什麼,但心中對這個三丁刺一恨之入骨,還不如王安石的保甲法呢,人家明確了是五戶為一保,而不是這種莫明其妙的虛偽的三丁刺一。

用意也是好的,他大量裁兵,大臣們不免會擔心兵力空虛。保甲法出來了,裁兵也就得功了。另外宗旨也很明確,防盜除盜,維護治安,增加挑選的兵源,省養兵財費。而非是現在這樣稀裡糊塗,試問,戰爭到來時,這些義勇真能上前線作戰嗎?

但就是這樣,保甲上番與教閱還帶來無窮的風波。

與青苗法一樣,用心雖好,但王安石忽視了下面官吏的執行能力。

最終有沒有強國,看看金人南下,保丁們起到作用嗎?

王巨在京城就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但到了華池後前幾天下去看了看,聽了聽,更加觸目驚心。可是畏懼於西夏的危害,陝西諸官員又貪生怕死,因此看到了這些弊病都不敢說,反而加倍地抓丁刺手。

於是有了這道露布,這也是利用了詔令的漏洞,不是要抓丁壯嗎,小於二十大於四十歲的,還能不能稱為丁壯?三丁刺一,可俺卻是兩丁就刺一了。那麼誰能找出麻煩?

這也叫利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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