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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1章 毀滅的敲詐 (2 / 4)

這個海圖有不少誤差,畢竟正式經營的時間還不算太長,但準確率也能接近七成,大方向是畫出來了。並且畫了這些移民安置的地點。海圖雖大,但這些移民區域太小了,幾乎都看不到。

最後王巨才發表自己的想法。

移民未必是一件壞事,可許多士大夫不懂,必然會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爭議。

如果朝廷真同意了,為免去不必要的爭議,請務必提出幾個要求,第一必須按照王巨與海商的那個“苛刻”條件與海商們簽訂協議。

第二這次遷民乃是京東路與河北路的百姓,爭議會更多,因此必須是六等以下戶,才能同意他們遷徙。

宋朝開始只劃分五個等級戶,但五等以下戶各人收入又大不相同,於是後來又細劃分了一次,分成五等到九等五個等級,五等戶還有一些財產,以及一些自留地。但從六等戶開始,實際已經屬於赤貧百姓,他們對國家很難貢獻稅務,甚至從七等戶以下者,即便平時,國家也要補貼。這些百姓遷徙了,爭議聲會小一點。畢竟他們能貢獻的稅賦不多,這一遷徙,反過來給予他們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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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時間也正好,隨船到了彼岸,那邊正是春天,趙頊看到這裡,表示頭痛,因為宋朝這邊是秋天。

那麼正好能趕上種植時季。

這些百姓走了,國家也少了一部分救災壓力。

第三海客們很需要百姓,但他們手中都有一定的財富,

因此呢,每遷徙一戶百姓,讓他們提前支付二十貫,或者相當於二十貫的銀絹,給其親友。讓其親友可以用這筆錢回去重建家園。那麼等於遷徙一戶百姓,救了兩戶百姓,也能進一步分解朝廷的負擔,讓百姓從大災中恢復過來。

趙頊看著奏摺,心中想,這樣不大好吧。

畢竟這些海商們這次表現真的不錯。那麼多糧食,並且是高成本代價運輸過來的,主動救濟了災民。

而且王巨所制訂的條件已經很苛刻了。現在朝廷不感謝,反過來還要他們支付二十貫錢。未免做得有點過份。

其實呢,王巨就權當做好事了。

而且這樣一來,他也洗脫了嫌疑。宋朝有的是聰明人,相信已經有人懷疑他了,只是沒有準確的證據,二是他在泉州,也犯不著得罪他。否則早有人彈劾了。

趙頊看完,將重臣一起召集到延和殿商議。

大夥看後。也知道王巨所怦擊的人就是司馬光,這兩人同樣是生死對頭了。

但不得不承認王巨說的有理,別看福建路那邊遷徙了兩萬戶百姓,讓人矚目。實際這場大災到來,直接餓死的,賣兒賣女的,妻離子散的,直接間接的,還不知死了多少百姓。

司馬光只攻擊變法了,可提出什麼救災措施?更兇猛的呂惠卿上位。老天還不是落了雨?

然而因為王巨的勸說,至少一百多萬災民得活。這些災民得活了,國家就可以將糧食轉移到其他災民頭上。

實際因為這次善舉。救活的百姓數量恐怕也遠超過了泉州那邊遷徙的百姓數量。

不管王巨脾氣是多少地糟糕,但不得不承認,他很關愛百姓,至少在這一條上,罕有官員能及之。大約與他少年時貧困的生活有關吧。

但到了皇上手中,那就是詔書了。

詔書同意公開將百姓向海外遷徙?

所以這些大佬一個個表示為難。

商議了許久,最後才搭成一個命令,非是六等戶,而是七等戶以下。真正的赤貧百姓,才讓他們遷徙。同時這個二十貫也太多了一點。搞得象朝廷賣人似的。因此換了一個說法,每遷走一戶百姓。許以海商捐助十貫錢帛,但非是交給這些移的親友手中,而是交給朝廷,用以賙濟更多的災民。而且是用口詔形式,向密州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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