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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0章 條件(下) (4 / 4)

可今年犯邪了,說不費朝廷就可以得到熙河。

那麼開邊熙河功勞是誰的?王韶的……那就錯了,功勞應當是趙頊的,王安石的。在陛下英明指導下,在諸位相公指揮下,俺才僥倖取得勝利,這才是正確的說法!

所以這個必須得寫,就算王巨有妙計,還得要靠朝廷。

然後王巨又說道,其他的臣努力不勞煩朝廷,也儘量就著兩廣的收入用兵。

也就是不必擔心象郭逵這次興師動眾,真正的勞命傷財。

不過不興師動眾,卻又要真正滅掉交趾,朝廷必須給予其他的支援,一是時間,長則四年,短則三年,臣才能從容地佈署以及練兵。

二是給權,臣儘量以最少的代價滅掉交趾,不過那就得給臣兩廣路軍政財方面的大權,各知州知軍,包括提舉司、轉運司、刑獄司、市舶司等等的官員,都要聽從王巨的調動。

不要象韓絳那樣到了陝西,但各個知州自己幹自己的,都無視了韓絳。

三是信任,不管臣做了什麼事,只要不謀反,請朝廷不得干涉,不過也請朝廷放心,臣會善待國內百姓。其他國家軍民,大家就不要管了。

不要又象慶州戰役之後那樣,明明說好的不得釋放戰俘,結果一起逼著釋放戰俘。

四是不得攻訐,南方事了,安定下來,朝廷可以將臣任意調往各州任職,況且升升貶貶,到處遷職,也是祖宗家法,臣不會有怨言,但不要因為臣一點戰功,就對臣大肆誣衊。

只要能滿足臣這四個要求,幾年後,臣必然替朝廷將南方這個隱患剷除。

要求似乎真的不高,而且也動人心……別的不說,王巨在內治上,雖然大家不想提這個話題了,但罕有大臣能做到的。就是沒有經營交趾之心,隨著兩廣越來越重要,讓王巨南行幾年,對兩廣對朝廷也是有利的。而且對於郭逵這場勝利,以及交趾人的兇殘,確實大多數人很不滿意的。如今王巨說用很小的代價,便能替朝廷解決,也得到了更多的人首肯。

不過還有一些大臣堅決反對。

不能再打了,儘管大夥相信王巨不會有虛言。

然而交趾稱臣了,認錯了,請降了,有這個必要繼續打下麼?

況且遼國相逼,當真不擔心?

又開始爭吵了。

趙頊被吵得頭痛,就在這時,沈括淡淡地說了一句:“陛下,只要召一人進京詢問,即可做出決定。”

“讓王巨進京詳細說明?”

“王巨該說的,也在奏章上說了,非是王巨,而是另外一個人。”(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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