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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六章 潑(下) (2 / 3)

“君想養名嗎?”

不錯,王巨多少有點養名的企圖,或者說他不想多事的企圖。

況且青苗法是什麼德性,他太清楚了。

但呂惠卿將話挑明瞭,王巨也挑明瞭說:“此法一開,必然引起天下譁然。無妨,為了國家,我就揹負一些罵名又有什麼?然而吉甫兄,你與介甫公想救國,我也在想救國,並且與你們理念略有不同,只是還沒有想清楚。你現在要我衝鋒陷陣,換作是你,你會願意嗎?請相信,至少我的人品比程伯淳可靠。”

“那君是何救國之策?”

“比如木棉,還有其他一些,這是真正的開源之道。不僅如此,我與官家也說過,國家之弊,弊在兼併,世襲。但想要解決,又不怕麻煩解決,於是在青苗法上繞圈子斂財,為何不繼陛下裁減恩蔭基礎上,再齊稅。”

“你說讓官戶納稅?可隱田怎麼辦啦?”呂惠卿來了精神,青苗法的奧秘實際真與青苗貸關係不大,它目標就是斂財,向所有人發放青苗錢,秋後再收那個二分利,管你是什麼官戶僧戶,一律得接受國家的這個“惠貸”,然後交利息。

因為王巨態度不清,呂惠卿沒敢說罷了。

“非是齊那兩稅,兩稅能增加多少收入?齊的乃是商稅!只要所有商賈都納商稅,不用象現在這樣各州縣層層羅密場務苛稅,國家一年商稅所得也不會低於三千萬貫!”

兩稅聽起來數字很大,近五千萬,但一石糧值一貫錢嗎?一束草值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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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惠卿卻呆若木雞:“那會鬧翻天的。”

“青苗法就不鬧嗎?”

“鬧與鬧,性質不同。”

“有何不同?昨天均輸法,今天青苗法,明天又是什麼法,後天又是什麼法,這些斂財之法下來,天下不鬧嗎?還會鬧,那麼何必不齊稅?有了齊稅,其他什麼法都不需要,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齊稅?”呂惠卿無奈地搖頭。但王巨說的也是本心話,只要王安石敢齊稅,他就敢支援。

不要問徵稅,國家不徵稅,國家機器還能轉得起來嗎?

但徵稅也要合理的徵,專門向中貧百姓徵稅,那算什麼徵稅?同時這個稅徵來怎麼用,象現在宋朝這種用法行嗎?一個宰相年收入能超過五萬貫的。

這個真的不能急了。實際不用多,只要將宋朝薪酬前一百位的官員薪水福利減掉一半,一年也能省出兩三百萬貫錢了,最少鄭白渠幾萬保捷軍鎧也有,武器也有了。

於是因為王巨,這份變法,又再度卡住。

但這時候外界終於傳開。

程顥上書彈劾,不當賣祠部度牒做常平本錢。

但為什麼只有大程一個人說話?

如果王巨有度孃的話,他就能很好的說明。第一是僧牒價格的變法,熙寧開始,一個僧牒只有一百二十貫,北宋末年漲到二百二十貫,南宋時漲到了八百貫。

奧秘很簡單,僧戶!

家中有一個為道冠僧尼者,其家立為僧戶,可以免稅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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