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個比喻,今年風調雨順,桔子大豐收,到處都賣不掉,市易務會不會花公道價錢買回來,再賣出去?
這個千萬千萬不要當真。就象青苗法實施時一樣,俺們絕對不會強迫百姓借貸,結果呢,全國都在強行攤派。
所以一些良性的商貨陸續被盯上,就象王巨手下的四大作坊,難道竹紙、蔗糖、燒酒與煙花也是滯銷商貨?
就算沒有這些弊病,那有國家來負責所有商品的,請看天朝的六七十年代,悲催的票時代……
可以說,市易法是宋朝商業史上的一次嚴重倒退車!
其目標更沒有那麼偉大,主要就是進一步斂財!
“介甫公傻了不成,我們這幾個作坊都是良心作坊哪。”李貞不解地問。
在王巨的帶動下,宋朝出現了一些新名詞,包括這個良心二字。
就象去年元旦節後,一直到現在,王巨已經從各個作坊抽調出七十多萬貫發給了各個將士以及烈士家屬。
然而這些錢不是王巨一個人的。
其中燒酒作坊近三十萬貫收入,還有王巨其他三個作坊分紅有二十餘萬貫收入,餘下的便是十個商戶主動捐獻出來的。
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再如前年陸續交給鄭白渠的那些製作器甲的錢帛,也不僅是王巨所分紅所得,其中六成還是十戶商戶的分紅錢,全部用來捐獻了。
往前數,歷歷數數地捐獻。
再如燒酒作坊,十商戶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按照道理,燒酒作坊同樣得有他們的契股,然而王巨說它的所得全部挪為國用,十商戶二話沒說,便將其盈利全部放棄了。
另外竹紙作坊每年又拿出那麼多竹紙,無償捐獻給一些貧困州縣的州學縣學學子。
平時該交的稅一文錢也沒有少,如數交納給朝廷。這個稅也不是小數字,四個作坊合在一起,每年上交的稅務也達到了幾十萬貫!
如果說王巨將他的所得九成五變相地捐給了國家,這些商戶同樣也將六成收益,由王巨安排,挪成了國用。
王安石這分明想錢想瘋掉了,這樣的作坊,也好意思下黑手。
“舅兄,你不懂,雖同樣為國用,但在我手中之用,是養我之名,而非是養介甫之名。”
“是這樣……”
“就是這樣,”王巨道。
其實王巨早就料到市易法會給幾個作坊帶來不利的影響,甚至若干年前就料到王安石可能會和買竹紙作坊的竹紙。
然而就沒有想到王安石為了逼迫自己,有意將陳襄調到杭州。
“市易啊市易……”王巨不由地搖頭,難怪連李肅之這樣的老實大臣,都隱隱地對王安石表達了不滿。
這個埋葬王安石變法的法!
現在自己如何應對?(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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