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慘敗所帶來的損耗,就是戰後的撫卹,也是一筆不菲的費用。
死了六十萬軍民哪。
一人就打算撫卹三四十貫,這已少得可憐了,那就需要兩千多萬貫的撫卹費用。如果象王巨在南方時一名烈士能撫卹一百餘貫,宋朝財政直接垮臺了。
其實章惇用這句話委婉地勸說,王巨不要將王安石的變法一起廢掉了。
反正變法這麼多年也過來了,大家同樣適應了,再加上以前的歷歷調節,包括王巨廢罷市易,重置南方十二路發運司,新法的危害已經沒有開始那麼大了。
其實這些看似零零碎碎的,正是章惇前來的用意。
在這裡好溝通啊,到了朝堂,一個在中書,一個在門下,又當著大夥的面,如何能溝通之?
至於重要的大臣最好不要在私下場合聚會,則見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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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巨已經說了,只要六年,並且京城只有三年,還要避諱嗎?
王巨卻搖了搖頭。
該廢的還要廢,該調整的還要調整。
不狠心,又只有三年時間,如何能讓國家迅速昇平?
他又說道:“看來,還是要與官家商議一番。”
商議什麼?
想辦法弄出更多金銀。
實際發行絹交,國家某種意義上也是在“賺錢”,王巨估算了一下,如果發行一億貫絹交,放在彼岸則能盈餘三千餘萬貫,放在宋朝,浪費可能多一點。但最少能盈餘兩千五百萬貫以上。
但有一個首要的前提,這些絹交能得到百姓認可。
所以王巨用如此複雜的手段與材料做為新交,而且面額是如此之小。就是讓大家認可,讓一些不法宵小不易偽造。
可想得到大家認可。光憑這手段還是不行的,必須要有幾乎相待的金銀做本金,那麼兩個手段合在一起,所有人都認可了。
眼下彼岸的,與趙頊攢下來的金銀合在一起是兩百十多萬兩金子,一千三百兩銀子。
王巨又承諾,以後六年每年會從彼岸帶來一些金銀,湊成三百萬兩金子。兩千萬兩銀子,如果加上朝廷的這批金銀,則是三百六十多萬兩金,兩千四百多萬兩銀,以此為本金,能發行一億五千萬貫以上的絹交了。
看似龐大,但還是滿足不了宋朝貨幣流通的需要。
王巨也等不到六年後了。
然而又不能拼命地擠壓彼岸,難道彼岸就不要發展了?
所以還只有從宋朝內部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