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分鐘,已然是下了山。
陸寧腿上的鞋子已經報廢,他就這樣,光著腳丫子,繼續在漆黑的夜中奔跑。
速度極快。
獵豹是奔跑最快的四腳動物,短跑可以達到113公里小時,可以堅持跑5001000米。
而陸寧現在的速度比獵豹還要快。
獵豹每秒相當於跑32米。
而陸寧每秒可以保持在50米以上。
若是全力爆發,可以突破百米每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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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保持著每秒50米的速度,風馳電掣,不到幾分鐘,就已經回到了鎮子上。
“呼~呼~”
陸寧劇烈呼吸著。
如此高速度的奔跑,對於他來說,也是非常損耗體力的。
稍微休息了一下,陸寧朝自己宅子走回去。
半路,就遇到了負責巡邏的隊伍。
不過陸寧現在鞋子都沒了,為了不被他們懷疑,自然是繞過他們。
夜裡,他行動無聲,輕輕一躍,就從巡邏隊伍面前消失。
幾個騰挪,就已經潛入了他自己的宅子內。
來無影去無蹤,連他的民團也沒有發現。
不過這不怪他們,誰叫陸寧開掛。
他換了一身衣服和鞋子。
“去,去把徐國勇喊來。”陸寧對執勤的小兵吩咐道。
“是。”
小兵馬上跑去喊徐國勇。
沒一會,徐國勇就來了。
“團長,您找我。”他還有睡眼朦朧。
“對,你準備一下,讓我們團前去剿寶安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