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個人隱私,恕不透露。”
成智聖墨鏡一戴,不悅地咂舌,用食指勾著車鑰匙快速轉著圈。他回到停車場,猶豫再三還是撥了許玟庭的電話。
“他佔我座位!這就是我的座!大爺,您走錯車廂了。我沒走錯!這就是我的!”
電話那邊鬧哄哄,有年輕人還有老頭,成智聖聽得心煩,問:“你在哪?”
許玟庭身子往窗邊傾斜,“動車上。”
“去哪兒?”
“b 市。”
“去幹嘛?”
“找思思爸媽。”
“幾天了?這事兒還沒完?”
許玟庭對他感到厭煩,言簡意賅:“不用你管。”
掛掉電話,許玟庭又聯絡上小碩,催他趕緊報警找人,在下火車時收到了回複:
我在派出所,立案了
螢幕很快黑掉,許玟庭莫名想起大俊說的:“你們樂隊一共四個人,先是主唱跳樓,然後吉他手被撞,貝斯手失蹤,再然後,不就是——”
就是我了,許玟庭的手用力握緊手機,指關節因為過分用力而發白。
不能退縮。
許玟庭穿著大衣,表情嚴峻,雙手插兜。大衣買來四千塊,是西西送的新年禮物,理由是媽媽給的零花錢太多,花不完。
出站口摩肩擦踵,每個人都在趕時間,許玟庭目光下垂,看到形形色色的鞋子在身邊經過,匆匆太匆匆。
下一秒,許玟庭在人潮中間愣住。
偌大的方形牌子,白底紅字,寫著:
歡迎知名鼓手蒞臨 b 市
那人懶洋洋站著,像沒骨頭似的,一手搭著欄杆,一手晃著半米長的板子,戴墨鏡,穿皮衣,緊身褲,黑皮靴,嘴角高高揚著,不屑一顧。
神經病。
用腳趾頭想也知道是誰。
許玟庭快速移開眼神,全當看不到,徑自走了。
被無視,此乃成智聖人生中最不能接受的情況。他把牌子還給保潔大姐,邁著大步追上去,“喂,幹嘛裝看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