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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個人隱私,恕不透露。”

成智聖墨鏡一戴,不悅地咂舌,用食指勾著車鑰匙快速轉著圈。他回到停車場,猶豫再三還是撥了許玟庭的電話。

“他佔我座位!這就是我的座!大爺,您走錯車廂了。我沒走錯!這就是我的!”

電話那邊鬧哄哄,有年輕人還有老頭,成智聖聽得心煩,問:“你在哪?”

許玟庭身子往窗邊傾斜,“動車上。”

“去哪兒?”

“b 市。”

“去幹嘛?”

“找思思爸媽。”

“幾天了?這事兒還沒完?”

許玟庭對他感到厭煩,言簡意賅:“不用你管。”

掛掉電話,許玟庭又聯絡上小碩,催他趕緊報警找人,在下火車時收到了回複:

我在派出所,立案了

螢幕很快黑掉,許玟庭莫名想起大俊說的:“你們樂隊一共四個人,先是主唱跳樓,然後吉他手被撞,貝斯手失蹤,再然後,不就是——”

就是我了,許玟庭的手用力握緊手機,指關節因為過分用力而發白。

不能退縮。

許玟庭穿著大衣,表情嚴峻,雙手插兜。大衣買來四千塊,是西西送的新年禮物,理由是媽媽給的零花錢太多,花不完。

出站口摩肩擦踵,每個人都在趕時間,許玟庭目光下垂,看到形形色色的鞋子在身邊經過,匆匆太匆匆。

下一秒,許玟庭在人潮中間愣住。

偌大的方形牌子,白底紅字,寫著:

歡迎知名鼓手蒞臨 b 市

那人懶洋洋站著,像沒骨頭似的,一手搭著欄杆,一手晃著半米長的板子,戴墨鏡,穿皮衣,緊身褲,黑皮靴,嘴角高高揚著,不屑一顧。

神經病。

用腳趾頭想也知道是誰。

許玟庭快速移開眼神,全當看不到,徑自走了。

被無視,此乃成智聖人生中最不能接受的情況。他把牌子還給保潔大姐,邁著大步追上去,“喂,幹嘛裝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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