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端強忍著不適,將那隻老鼠遞給一名朱衣衛,讓他把老鼠放在紙袋裡,拿回鎮京司研究。
木榻附近再也找不出什麼東西,林端便轉移了位置,在屋子裡的其他角落翻找起來。
很快,他在一堆沒來得及清理的垃圾中,找出了一塊被撕碎的紙張碎片。
這塊碎片也不過半個巴掌大,上面被浸染的都是垃圾湯水,黑一塊黃一塊的,幾乎看不出紙張原本的顏色和材質。
但是紙上的兩個字卻引起了林端的注意。
他將紙拿到太陽底下仔細辨認,好像是“六十”兩個字。
六十?
六十什麼?
林端又觀察了一下,發現“六十”兩個字的上方好像還有一個字,有點像“百”字的下半部分。
一百六十?二百六十?
這個數字或許代表了金額。林端突然想到。
這張紙一定有大用處!
於是林端叫人把它好好收起來,帶回鎮京司讓專門的人來檢查。
林端帶人在程懷玉曾經的住處又翻找了一陣子,直到他們再也找不出任何有用的東西時才離開。
一隊人馬回到金陵城鎮京司時已經是次日晚上,這時鎮京司裡的大部分朱衣衛都回家休息了。
倒是徐銳,還在伏案辦理公務,眉頭緊鎖,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總領大人,下官去到程懷玉的住址後,得知他早在兩個月前就搬家了。”林端稟報道。
說著,他把自己在長溪城調查到的一切有關程懷玉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徐銳,並且呈上了死老鼠和碎紙兩件或許有用的物品。
“辦得不錯。”徐銳眉頭微展道,“來人,將證物拿去給勘物官。”
所謂勘物官,便是朱衣衛當中專門負責檢查物品的技員,他們往往能從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物品當中得出常人無法發現的資訊。
就比如對比字跡這方面,勘物官當中就有專門精於此道之人。
他們能精準地辨認出兩種字跡是不是同一人所寫,即便是這個人故意用不同的方式寫字,也逃不過勘物官的法眼。
運筆走勢、力道,均能露出破綻。
除此之外,鎮京司裡還存有朝野上下所有人的字跡樣本,為的就是調查案件時方便比對。
勘物官收到那張紙張碎片後,很快便把上面的字跡還原了,然後對照著已有的字跡樣本一一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