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對於無名寨裡的人來說,亂世逢生已經是極大的幸運,對於其他事就不那麼挑剔了。
賀聽瀾每天早上都會出來打獵。
一是因為他本來就喜歡打獵,更喜歡這種充滿未知和刺激的體驗。
就像賀聽瀾自己說的,人生就該充滿意想不到和猝不及防,按部就班多無聊。
二是因為他的狩獵技巧最好,無名寨本就是靠著做野獸皮毛生意起家的,賀聽瀾作為大當家,當然要保持住自己“獵到野獸最多”的名號,這樣才能坐穩位置。
這段時間傅彥觀察到,無名寨不講究論資排輩這套說法,反而更信奉弱肉強食——
誰能力強,誰就能受到尊崇。
這大概就是為什麼他們會認一個十幾歲的少年做老大。
“吶,這個你幫我拿一下。”賀聽瀾把一個背簍塞給傅彥,“有野兔的蹤跡,我去前面探探。”
傅彥接過背簍,發現裡面是幾個長得奇形怪狀、帶著泥土的東西。
他好奇地伸手去拿,“這是什麼,長須子的地瓜?”
“那是天麻,很珍貴的。”
“你們還做草藥生意?”傅彥詫異,這業務範圍還挺廣的。
“看到就挖回去咯,反正都有人收。”賀聽瀾說。
“我去抓幾只兔子,你在此地不要走動。”
“好。”傅彥有些好奇地問道:“你不怕我跑了?”
“你要是能跑,昨晚就跑了。”賀聽瀾笑得明媚又得意,“迷路了吧?放心,這片樹林的佈局是我精心設計過的,你就算跟我走過幾百次,自己一個人也繞不出去。”
說罷他像模像樣地拍了拍傅彥的腦瓜頂,“乖。”
然後腳底抹油似的轉身溜了。
傅彥:……
好欠揍。
他彎腰把背簍放在地上,目光卻瞥見裡頭有張紙。
這是什麼?
傅彥撿起來,展開紙張一看——
上頭畫了一個又大又圓的瓜,旁邊寫著一串歪七扭八的字:
鬱文嘉,大沙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