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21章 姐姐,救救我……
見祝繁星的態度如此堅決, 祝懷軍只能改變攻堅物件,對著祝懷雯賣起慘來,免費房子是不用想了, 他求爺爺告奶奶, 只希望姐姐能把滿寶接走。
可祝懷雯打死不肯要孩子, 她坐在客廳, 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翻來覆去一句話:“你就是要逼死我, 你就是要逼死我……”
一個求, 一個拒,潘美鳳聽得心煩, 幹脆進主臥換被套去了,留祝繁星坐在邊上,聽小叔和姑姑打太極。
祝懷雯讓祝懷軍把孩子送到生母那裡去,祝懷軍說, 滿寶的親媽已經再婚了,有了新的小孩, 他來之前就給對方打過電話,可對方一聽他提起兒子,直接把電話結束通話了,再打過去, 手機已關機。
祝懷雯哭著嚷嚷:“那你就找上門去啊!兒子是你倆生的, 不是你養就是她養!你倆又沒死,關我什麼事啊?”
祝懷軍也嚷嚷:“我都不知道她現在住哪兒!我上哪兒找她去?!”
祝繁星想不通,滿寶明明聰明懂事又可愛,長得也討人喜歡,是被爸爸媽媽捧在手心裡養大的, 現在怎麼會變成一個燙手山芋?誰都不想要他。
又一想,自己不也一樣麼——拒養滿寶小分隊成員之一,和姑姑、小叔屬於一丘之貉。
吵到後來,祝懷雯發狠了,興許是從祝繁星那裡得到了靈感,她說,如果祝懷軍硬要把孩子丟給她,她就去法院告狀,告祝懷軍遺棄罪!
短時間內,祝懷軍被兩個姓祝的女人威脅要告狀,整個人都要暴走了,可滿寶就是他的親兒子,祝懷康也的確幫他還過錢,他理虧呀!
最終,祝懷軍選擇了妥協。
他答應把滿寶接到身邊照顧,在光耀新村住到十月底,這期間,他會出去找工作,由潘美鳳在家帶孩子,十月以後,他們會租個房子搬出去。
潘美鳳始終沒發表意見,沒答應,也沒拒絕,誰都猜不透她的心思。
祝繁星不知道這對滿寶來說算不算是個好歸宿,但至少,有人照顧他了,吃喝拉撒,上學放學,陪玩陪睡,養孩子無非就是這些事,兩個大人管一個孩子,應該顧得過來。
談妥後,祝懷軍和潘美鳳在102室住下,祝繁星急著回家,祝懷雯和她一起走。
姑侄二人沉默地走在小區裡,快到小區大門時,祝懷雯沒忍住,開了口:“星星,是任俊教你的嗎?”
祝繁星停下腳步,轉頭看她,說:“不是。”
祝懷雯神情懨懨:“星星,姑姑真的沒有和你小叔合著夥來騙你,剛才那個主意,是你小叔提出來的。我讓他給你出房租,他說出房租,那外頭有更便宜的房子,為啥要租你這兒?你小叔是混蛋,但他也的確是沒有錢,我給他打了錢,讓他買機票他都沒買,用那個錢買了兩個人的火車票,還是硬座,所以才會這麼晚到。”
“是要我把那個錢轉給你嗎?姑姑。”祝繁星麻木地問。
“不用不用,我不是這個意思。”祝懷雯都不敢看她,“星星,你別怪姑姑,姑姑的條件比不上你爸,養滿寶的話……姑姑實在是力不從心。”
這是她這一晚說的最真誠的一句話,祝繁星相信那都是肺腑之言。
姑姑人不壞,就是小市民氣息非常重,在對待媽媽的態度上就能看出來了。姑姑永遠只能看到媽媽的所得,卻看不到媽媽的付出,她見不得爸爸為媽媽花錢,好像花的是她的錢。她對“後媽”這個身份有根深蒂固的偏見,認定了媽媽接近爸爸動機不純。她可以接受爸爸領養祝滿倉,卻不能理解爸爸把陳念安接回家的行為,她說滿寶好歹姓祝,是祝家的血脈,而馮採嵐的孩子,和祝懷康有屁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