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瑜的最後判決如下:既然各方都沒有過錯,事情的起源就是一場誤會。都是鄉里鄉親,何必打官司結下仇怨呢?所以都先回去,給秦白和黃鐘一個月的時間,雙方最好能私下調解。如果還不能解決,那麼官府再出面主持公道。
呂瑜的判決絕對符合這年代的主流價值觀。其實放在現代同樣如此,民事案件審理之前,法庭會給雙方一個私下調解的機會。這是出於社會穩定的考慮,而且符合儒家“以和為貴”、“止訟”等思想。當然,要忽視掉那些吃瓜群眾的失望。他們是看熱鬧不怕事大,最好今天能見到狗頭鍘下鍘落幾顆腦袋。
而對呂瑜來說,起碼又拖延了一個月的時間。而且到時候私下調解不成功,官府出面主持公道?誰規定主持公道一定是公堂判決?就不能是呂瑜出面主持再次調解嗎?如果還不成功,那也沒什麼,呂瑜保證有足夠的耐心,會做一個合格的明朝老孃舅。一次不行就兩次,五次不行就十次。總要拖到新知縣上任,這場麻煩就與他毫無關係。
不過這條娛樂新聞立刻成為了萊州城的“熱貼”,引起許多人在茶餘飯後的討論。有些傾向於黃鐘,有些則傾向於秦白。倒是呂瑜的風評很不錯,各方都比較滿意。不僅符合主流價值觀,而且真做到了“不偏不倚”。
一般來說,像這樣的官司,官府總是偏向於有功名的這一方。更不要說黃鐘還能拿出婚書,就算硬判,平頭老百姓也只能吃了這個啞巴虧。沒想到呂瑜這個署理縣衙的縣丞居然是個為民做主的“清官”,並沒有讓白二那個百姓吃虧。
對最終的結果,那些明朝鍵盤俠的意見倒是比較一致,依然是看好黃鐘,無非是黃鐘得到丁小娘子時,該付出多少的代價。地位上的懸殊畢竟是客觀事實。如果那個白二不知進退,那就是自尋死路。而且從某方面來說,能借機獲得一大筆銀子的補償,這場官司秦白應該算是贏了。
然而在遠離輿論中心的井家莊,這裡是一片風平浪靜。搶個舉人的女人算什麼?搶個官家小姐都不是什麼新聞。比如在東二坊裡,就有那麼一個陝西人呢。
唯一影響比較大的就是丁瑤,發現她情緒低落,秦白就抽空給予安慰:“瑤兒,你我之事何須向他人解釋?”
不得不說,中二的臺詞如果用在合適的地方,很多時候會有奇效。丁瑤的情緒好了許多,但依然有些悶悶不樂:“白二哥,瑤兒省的。就是……就是……官媒……?”
這就是官司帶來的後遺症。由於黃鐘有了那張婚書,官媒的那一環節就無法繼續。總不能重婚罪吧?因此倆人的關係就變成了很尷尬的非法同居。而且更糟糕的是,丁瑤現在的身份變成了秦白的奴婢,可能秦白並不會當回事,但丁瑤不可能不擔心這樣的身份。
秦白頓時樂了:“瑤兒,不知道的可能還以為我是小侯爺呢,家規森嚴,還講究個門當戶對。我自己都不在乎,你還在乎個啥?”
“瑤兒就是怕?”
“有啥可怕?迎親的事照辦,保證讓你風風光光的入門。不就是缺張破紙嗎?我看哪個敢反對?”
“嗯嗯,瑤兒放心了。”
“呵呵,你就是喜歡胡思亂想。有啥不放心的呢?”
“嗯嗯。”丁瑤重重的點點頭。在秦白沒注意到的地方,笑的心花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