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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開封府通判!(5K大章哈) (4 / 5)

就連浸淫官場多年的人,在開封府裡面做事,亦是戰戰兢兢,何況是你一個官場新丁,唉,不容易啊,不容易!”

隨後胡宗俞與蘇允交代了不少事情,比如說在官場上應該如何如何之類,胡宗俞沒有在科舉上教蘇允什麼,但這會兒卻是教了不少的官場經驗,也算是盡了老師的職責了。

胡宗俞雖然說他很是慶幸脫離開封府,但心底下其實五感雜陳,畢竟通常來說,擔任開封知府後,下一步便是要成為宰執,他卻還是要去地方一趟,以後還回不回得來,那都是未知數。

而蘇轍亦是心下複雜,從御史到起居郎,自然也是高升,但他亦是知道,他的高升又是得益於他的好侄兒蘇允。

蘇允卻是沒有太多時間感慨,因為他很快就得去開封府報到了。

說實話,蘇允心下是有些忐忑的,他想過中了進士後會當官,而且是一個州的二把手,相當於後世的一個市的二把手,但沒想到這個市是京城二把手。

好傢伙,屬實有些嚇人了。

嗯……你大學畢業後考公,然後考了個京城公務員,然後直接當上了京城二把手,哈,就問你怕不怕!

通判可不是一般的官員,名為知府副手,實則乃是監州,專門用來監視知府的。

趙匡胤透過兵變奪取後周政權以後,逐漸消滅割據勢力並統一全國。

面對偌大的疆域,為了穩定人心和鞏固政權,設定了通判。

宋代通判制度開始於乾德元年,宋太祖在率兵平定湖南、荊南等地後,下令讓刑部郎中賈玭等官員,到湖南諸州擔任通判這一職位。

對於那些舊官僚,既不能都廢除也不能放任不管,所以設定通判分權制衡。

第二年,原後周轄區內的四十三個州府都設定了通判。

之後的十幾年,宋朝先後滅掉後蜀、南漢、南唐等政權,並且在這些新兼併的地區都設定了通判。

通判與知州同領州事,職掌兵民、錢穀、戶口、賦役、獄訟審理等事務。

各州公文,知州須與通判一起簽押,方能生效。

也就是說,通判雖然不負責具體事宜,但他有一票否決權利。

通判還有權監督和向朝廷推薦本州官員,如果知州不法,通判可以奏告朝廷。

所以通判通常有【半刺】的別稱,也就是所謂的【半個刺史】。

蘇允屬實有些忐忑。

就如胡宗俞所說,他就是個官場新丁。

雖然蘇允對官場的事情不算陌生,但的的確確是第一次進官場,在外面看著好像是那麼一回事,但真正進入官場,那還真是不知道會如何呢。

幾日之後,蘇允來到了開封府衙。

一般來說,開封百姓不會稱其為開封府衙,說起時候,總是稱之為南衙。

並不是因為尚書省在大內之南,稱“南省”,“南衙”猶“南省”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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