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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馮俊飛反思 (1 / 2)

從馮志國進入重症監護室那一刻,馮俊飛就在回想和反思。回想以前的點點滴滴,反思自己過往的種種,反思這個被稱作大伯的親身父親為自己所做的一切。

促使他能夠深刻思考的原因,主要是因為馮志國吐血暈倒。他聽大娘說,大伯在昏迷前還對她說,因為編撰黨校授課課程,晚上加班才累成了這樣的。他沒想到大伯在生死未卜的情況下,還這樣護著自己,這百分百是真情的流露。看來,在大伯心中,這個親兒子要比大伯他自己的命還重要。這件事對馮俊飛觸動最大,他才開始深刻反省。

以前,馮俊飛一直認為,正是因為馮志國當年的感情衝動,才和自己的母親發生了關係,有了自己。而後馮志國為了自己的前程,讓母親嫁給了叔叔,自己一出生就叫叔叔為爸爸,而對自己這個見不得光的爸爸只能稱呼大伯。馮俊飛認為,馮志國和母親當年就是因為一段孽緣,而發生了孽情,才有了自己這個孽債。

馮志軍死的早,馮俊飛對他沒有印象。他從記事起,身邊就只有母親和姥爺一家,沒有父親。看著別的小孩都有爸爸,而自己沒有,他就回家去問媽媽,得到的答覆是爸爸死了。他從姥爺、舅舅那裡得到的資訊也是這樣的,而且媽媽還讓他看了爸爸以前的照片,所以他當時信了,確信自己的爸爸就是死了。

馮俊飛慢慢懂事,在村裡不時會有小孩罵自己是個野種,他為此沒少和小夥伴們打架。而這時,大多數孩子的家長都會把自己的孩子罵一通,甚至打幾下,並告訴馮俊飛“孩子是瞎說的”。等馮俊飛再次就此事去和媽媽求證時,媽媽也是和那些家長同樣的說法。

後來,馮志國把馮俊飛弄到了縣城上小學,又上中學,在這期間再沒有孩子提起馮俊飛是“野種”的事。馮俊飛也就把以前小夥伴們對自己的辱罵,當成了是真正的辱罵,是瞎說。

直到為了佔用師範指標,馮志國把馮俊飛轉到了青牛峪中學,“野種”的事再次被提起。而且這時已經有了明確的指向,同學們不但罵自己是“野種”,還說大伯馮志國是自己的親生父親。聯想到很小時候在村裡時,夥伴們對自己的辱罵,馮俊飛覺得這裡邊肯定有事,說不準母親和大伯真有點什麼事,大伯也許就真是自己的親生父親。

每當馮俊飛想到馮志國有可能是自己的親生父親時,他就及時打住了,不願去深想,他不願相信這是真的。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母親和大伯就成了人們說的“狗男女”,那他們也太“不要臉”了。那麼大伯對自己的照顧,純屬就是為了贖罪,為當年造的孽而贖罪。

後來,馮俊飛在有意識的注意下,他發現自己和大伯真的很像,尤其自己和大伯小時候的照片簡直就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反而和父親馮志軍,卻找不出任何相同點。

有幾次,馮俊飛刻意在母親面前提起大伯,他發現此時母親總會有些不自然,不是言辭躲閃,就是岔開話題。他也在馮志國面前提起過母親胡小琴,大伯的做法與母親的反應類似,甚至比母親還要敏感。此時,他已認定,那對“狗男女”絕對做了孽事,真他*媽的不要臉。

馮俊飛在很小的時候,雖然沒有父親,但媽媽對他呵護有加,而且姥爺、舅舅對他也很好。就是同村的人,因為絕大部分都是胡姓,大人們也沒有給他氣受,小孩們互相罵人、打架也不算個事。至於村裡盧姓的人,因為一直以來的恩怨,和胡姓的孩子基本不往來,也不會發生什麼衝突。

當馮俊飛到縣城讀書,在大伯家生活時,大伯和大娘對他很好,就像對待親兒子一樣。到學校上學,由於自己是教育局領導的侄兒,馮俊飛更是受到校領導和老師的高看和照顧,每當和其他同學發生糾紛時,自己都被判定為“有理”的一方。

師範畢業,參加工作後,由於仗著大伯是主管教育副縣長,而且大伯也欠自己的。所以,馮俊飛就開始利用手中的權利或是便利條件胡作非為,尤其是馮志國臨時主持縣委工作期間,馮俊飛更是肆無忌憚。而且,無論他闖了多大的禍,馮志國都能給擺平。馮俊飛認為,馮志國就應該給自己擺平,誰讓他們不要臉,幹下那樣的醜事呢?

發生大字報風*波後,馮俊飛已經百分百斷定,自己是馮志國的兒子,否則,胡小琴為什麼要尋短見?還不是醜事暴露,無臉見人?

正是由於母親、大伯、大娘、老師這些人的溺愛,馮俊飛就形成了自私、傲慢、霸道的性格。他的心中充滿了恨,恨馮志國和胡小琴恬不知恥、勾搭成奸,恨馮志軍和大娘甘願戴“綠帽子”,恨老師、恨同學,包括恨那個窮鬼家的崽子“處理品”,憑什麼“處理品”的學習就能超過自己?在馮俊飛的人生字典裡只知有己,不知有他,一切都是以自己為中心。

只到接大娘電話返回大伯家,看到大伯嘴角掛著殘留的血跡倒在沙發上的時候,尤其是大娘說了大伯是“加班累倒的時候”,馮俊飛才真正意識到自己做的過了,自己該反思了。

在醫院這幾天,馮俊飛把有些事情想通了。其實本來就是很好理解的事,只是馮俊飛在主觀上,一直認定馮志國是在“贖罪”,所以得出的結論就是扭曲的。現在他想到的是馮志國對自己的真心關愛,在思考這些問題時,都是從客觀的角度去看,因此,對於同一件事就會得出和以前截然不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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