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禁讓人聯想到失竊錄影帶中某一卷帶子裡有芬妮被害的過程,最為可能的是在其中最後兩天的錄影帶中。
照理說兇手犯案後不會等幾天再來偷竊,為免夜長夢多,要麼是當晚,要麼是第二天。
兇手的目的有兩種可能,一是失竊帶子中全都有兇手的身影,兇手在消除線索。二是欲蓋彌彰,想讓人以為機房失竊。
儘管少了這卷帶子,但是經過勘察西北角確實動過手腳。
原本那裡是一整條排水渠,因地下管道出現問題,不得不挖開修理。之後為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故修建了一個工程地井。
巧合的是,失竊的錄影帶正好是工程檢測開始到改建完工,既不多一天,也不少一天。
如此一來,連江進酒都認為那裡藏有貓膩,所以警方同意將那裡挖開。
是日陰雲密佈,隨時要下雨的樣子。
警方在地下停車場西北角挖出一具女屍,身穿紅色吊帶短裙,皮肉潰爛無法辨認容貌,但從體型及凸起的肚子來看就是江進酒看到的芬妮。
經驗定,死者死亡時間距今七個多月。除右腳扭傷外無明顯傷痕,且有流產跡象,但不足以致命。死因是窒息死亡,從屍體的姿勢及傷情來推斷,死者被活埋的可能性最大。
這是科學得出的結果,而琴軒這邊有了更加詳細的答案。
找到了屍體,琴軒就能讓芬妮的魂魄得以完整,以至於記憶變得完整。
然而為了知道事情的真相,江進酒又要犧牲一次了。
儘管玲瓏有“問”的功能,卻不能詳盡,只能大概瞭解怨從何起,願屬何方,再借由亡者的資料來推測。
若要和鬼直接交流,要麼學會殄文(古人發明的一種可以跟靈體交流的語言及文字)。但是殄文極少人會,說失傳不為過,琴軒想學也學不到。要麼讓鬼附在人的身上,由它親口訴說事情的真相,簡稱“通靈”。
而江進酒是整個香港,甚至是整個中國琴軒見過的最容易被鬼上身的傢伙,不用他用誰!?
一場法事下來,事情是這樣的:
芬妮本名康妮,原籍廣東,十二歲時父母離婚,她的撫養權被判給母親。後來母親嫁給香港人餘某,改其名為餘芬妮,定居香港。
芬妮對繼父的態度很不友好,成長中過於叛逆,整年中沒有幾天在家,都在校舍居住。
芬妮成年後出落得亭亭玉立,貌美如花,追求者眾多,可她卻喜歡上一個有婦之夫。
起初她並不知道對方已婚,知道時已無法自拔。為了與對方廝守,她甘願做情婦。
可日子久了,她不滿現狀想做正品夫人,便讓男方離婚。
可男方對她只是虛情假意,每次談及離婚總是敷衍了事。
後來她忍不下去便心生一計,心想只要懷了他的孩子就能夠如願以償。可誰想挺著近六個月大的肚子出現在他的面前時,他幾乎要抓狂,二話沒說命令她打胎!
芬妮又怎麼會甘願,執意要生下孩子,雙方爭吵下來男方竟然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