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凌風……”林莫方看了看手中的紅色妖丹,忍不住問道:“你不會是因為我,才殺了這……烈焰虎的吧?”
“廢話。”宋凌風高冷說道:“本少爺要不是聽說你那玩意不行了,本少爺閒的沒事幹,弄一身傷?不過,這烈焰虎怎麼也是後天境巔峰實力的異獸,雖然沒了能量珠,但把屍體賣給學院,也能賣個四五百萬,還能賺一點。”
宋凌風的回答,讓林莫方心頭一暖。
在兇殘無比,連睡覺都要睜著眼的原始人世界,拼殺了十萬載的林莫方,已經很久沒有這種感覺了。
在原始人世界不僅要防著妖獸,更要防著人類。
人類更危險。
哪怕是枕邊人也不能盡信,說不定什麼時候,趁你睡著了就給你一刀。
雖然林莫方後來牛逼了,為他效力的人也非常的多,他也經常會隨手丟給屬下們一些丹藥法寶什麼的,那些人都感恩戴德,更加盡心盡力的為他做事。
但是……
那些人都是因為利益。
沒好處,誰他麼的會為你賣命?
縱然你實力強大,人家不是你的對手,屈服於你,那也是為了保命,依然利……倘若有一天超過了你,會毫不留情的殺了你。
情?
無論是愛情,親情,還是友情,在殘酷的原始人世界,都是不存在的,全都是奢求,那些相信有這些東西的人,要麼已經死了,要麼就在死的路上。
誰信誰傻、逼。
而宋凌風在聽說林莫方的那玩意不行了,都沒有來求證,二話不說,就直接冒險殺了一頭烈焰虎。
二級巔峰的烈焰虎,可是後期巔峰的實力,宋凌風雖然也是後天境,卻不過只是中品罷了。
彼此是有差距的,從宋凌風受的傷就可以看出其中兇險。
更重要的是,宋凌風這麼做,並不是為了從林莫方的身上得到什麼,只是因為知道了林大少的那玩意不行了,只是知道烈焰虎的妖丹,有可能讓林大少重振雄風,也只是為了讓林大少重振雄風。
就是如此簡單,如此的單純。
他甚至都沒問林大少是不是真的不行了,也不確定烈焰虎的妖丹,是否真的可以起到重振雄風的效果。
可他就做了。
義無反顧的做了。
這讓林莫方鼻子不由一酸。
“感動的要哭了?沒那個必要。”宋凌風將烈焰虎的屍體重新扛起來,冷傲的說道:“你我是兄弟,是穿一條褲子的兄弟,當然,我們生活條件好也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