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大概的方向也是瞭解得七七八八。
雖然那時間是會長了些,不過沈琳對於搶劫人家那些地兒的金銀財寶還是特別感興趣的。
弘晝呢老是被四爺逼著賺銀子,也知道,賺銀子哪有搶來得快啊,就是會冒點風險。
不過,幹啥事沒風險呢?
那時候也和沈琳有偷偷提過,從西北迴來,爭取五年內能幹一票。
寶船拉出去也不用多,拉個五六艘的估計就行,多了容易被人發現。
雖然未必能完成,不過,沈琳是覺得,只要自己和弘晝活著,那麼,離目標肯定是近很多的,或者以後交給下一代。
明著是和碩親王,暗的是海盜,那多好玩啊,比當皇帝有意思多了。
現在雖然弘晝腿殘疾了,不過,沈琳是覺得,她可以借影響思思,然後帶動永瑛去當海盜的想法。
當初,自己不也是這麼帶歪弘晝的?
能帶歪得了一次,自然是可以有第二次,沈琳壓根不擔心。
而十六和十七看完弘時和沈琳的那個摺子,他們二人是比較傾向於沈琳的。
雖然他們也覺得,那些所謂的學子當間碟的可能性不大,畢竟弱不禁風的。
可問題是,咱不能有個萬一。
畢竟,容貴妃有提過了一次,萬一真有個啥事,到時候,四爺絕對不會怪容貴妃烏鴉嘴,而會怪到他們二人的。
雖然容貴妃提的國際學校不是太人道,不過,他們覺得,這理由很好啊!!
你想,你們不是來讀書的嗎?那讀幾天放一天,已經很幸福了好麼!!
知道我們大清的學子是怎麼讀書的嗎?
十六和十七表示,他們自己就是每天讀書八個時辰以上這麼苦過來的,還每天不間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間斷。
他們能吃得了這個苦,憑什麼人家南洋的學子不能吃啊?
至於供給南洋國際學校的地方,十六表示,他願意提供一個別莊,那別莊環境還挺不錯的,山清水秀,鳥不拉屎的,特別適合那些學子讀書。
一般情況下,十六和十七附議的,四爺不會反對。
一開始,四爺雖然也有想過人家學子來的目的,不過,還真沒沈琳想得這麼陰謀論。
畢竟康熙朝也好,前朝也好,天朝的皇帝一向對番邦來的都挺優容的,這是天朝一慣的習慣。
十七也提出了,某些容貴妃提出的暴力事件,還是不幹為好。
真感覺不妥的,到時候送人家回南洋,在人家國家解決了不是更好?
畢竟,現在大清的商人可以說是滲入了各國,看見大清子民在人家南洋,太正常不過了。
而這時,十六就提到了,感覺弘瞻的那個計劃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