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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濟北王烝母之罪 (1 / 3)

御史大夫桑弘羊聽劉進一說,想了片刻道:“殿下,我以為此言不如由陛下向三公九卿及各郡國下詔,如此以來,定然比我告知要重視的多。”

劉進聽此,想了想,還真是如此,劉進便伏桉寫起奏章來。

奏章遞給劉據,劉據這邊一思索,也沒什麼異議,自然就按照劉進所說的下了詔書。

代田法就這樣慢慢開始推行起來。

然而還是正如馬克思所說,當利潤達到10的時候,他們將蠢蠢欲動;當利潤達到50的時候,他們將鋌而走險;當利潤達到100的時候,他們敢於踐踏人間的一切法律;當利潤達到300的時候,他們敢於冒絞刑的危險。

代田法意味著糧食增產三分之一甚至一倍以上。

尤其是作為豪強大族的人,訊息更是靈通。

因此他們是想盡辦法想要弄到曲轅犁,來使得自己家的田地行代田法耕種。

至於耕牛,他們這些豪強大族皆是有之,但誰又嫌多呢?

因此為了利益,各地豪強大族各種醜態便在大漢的土地之上上演了。

代田法的各項政策均已經陸陸續續開始在各郡國施行了。

然而效果如何,尚且不知。

這一日,劉進下了朝,與御史大夫桑弘羊、大司農趙過並行出宮。

劉進自然開口問道:“近些時日,各郡國可有涉代田法之桉件?”

御史大夫點了點頭道:“此前御史中丞有報,有地方刺史奏報,些許郡國在行代田法有違‘六條問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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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六條問事,乃是漢武帝時期,明確的刺史的檢查範圍。

其具體內容為:

一條,強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強凌弱,以眾暴寡。

二條,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奸。

三條,二千石不恤疑獄,風厲殺人,怒則任刑,喜則任賞,煩擾苛暴,剝戮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訛言。

四條,二千石選置不平,苟阿所愛,蔽賢寵頑。

五條,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託所監。

六條,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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