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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臺和我簽署的合同上,似乎沒有這一點吧!”
抬手將剛沏不久的茶水倒在杯子裡,散出嫋嫋熱氣,陳慕輕輕抿了一口,神情不悲不喜,淡然無波,笑道。
普遍來說,作為公眾人物,明星職業,這方面的事情需要經紀人來處理。
合同上面怎麼說的,就該怎麼履行,這就是規則。
作為明星來說,簽署的合同當中已經包含了雙方合作的事宜。
精確到每次的出場和登場、唱歌等等,甚至就連時間都已經精確出來了。
如果突然多了一個演出或者出場,都是需要另算的。
畢竟作為明星,出場費可不是免費的。
雖然說陳慕是自己定出場費的價格,但也要貼合二線明星的身價不是。
況且,提高收視率這碼事,雖然是雙贏。
出場費早先也要說明一下的。
說不要就不要?
啥家庭啊!
啥關系啊!
電話另一邊,張曉峰聞言頓時尷尬,這種事情,對於一些普通的藝人來說,都是心照不宣的事。
可,陳慕不一樣啊!
人家或許就不稀罕這點出鏡率。
而且聽這話的意思,陳慕也似乎沒有怎麼想雪中送炭。
張曉峰心中一萬句媽賣批。
怪不得戴導看過方案之後,直接把方案扔給自己。
還有白少彬溫文爾雅的拒絕。
原來都是知道陳慕的秉性,知道這人不好交流。
“陳老師,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知道陳慕並不是那種見名眼開,沒智商的藝人,張曉峰的語氣也變得客氣了很多,不僅說話謹慎,而且還用上尊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