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上,這東西可真的是讓老臣喜歡啊!”
“是啊,好生絲滑,若是用來做手帕,豈不是比那絲巾更加的順手?”
“哈哈哈,你們錯了,這是用來寫字的!”
“寫字?”
眾人一愣,“這等紙張如何寫得了字呢?”
“我們都是捉刀寫字的,哪怕有墨水,但那墨水粗糙的很,用那捉刀在紙上寫的話,恐怕,一張紙就只能寫一兩個字啊!”
“用這等金貴的紙張寫字,恐怕是有些暴殄天物了啊!”
嬴政聽了他們的話。
不由得曬笑了起來。
“你們吶,你們!寡人現如今推出這紙張,怎麼可能會沒有完全之策呢?李林啊,你就拿出來給諸位大臣看看吧!”
“諾!”
李林笑呵呵地點了點頭。
他知道大秦的這個時代,還沒有毛筆。
毛筆的發明者。
不是別人。
正是大秦的蒙恬將軍。
不過,那是n年後的事情了。
現如今。
蒙恬還是個半大小子,他發明毛筆?
發明個嘚!
現在是我發明的了!
他從懷中掏出毛筆,然後看了看身旁的侍衛。
侍衛會意。
恭恭敬敬地遞上了些許墨汁。
李林將毛筆放入墨汁內,攪拌了些許。
然後提筆在紙張上書寫了起來。
由於他之前得到了李白的文采,沒想到這文采之中還附帶了些許李白的書法神韻所在。
他這一寫起來。
宛如天人合一一般,彷彿,他就是李白,李白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