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兩點,樓下一陣鬧騰,吵得他無法安眠,睡不著的時候就會想起從前,躺在沙發上的人手指慢慢縮緊,嵌進手心卻不自知。
破舊的理髮店內,男女糾纏的聲音交織,吵得他捂住耳朵都能聽見。
“那個小雜碎你還留著幹嘛,又不能玩兒。”
“是啊,我也正想扔掉呢,可以這麼大了,誰要啊?”
伏在女人身上不停運動的男人,伸出一隻胖手,“我倒認識一個,人家出的價也高,得這個數。”
“這麼多!不會是那種吧?”
男人笑著不說話,舊木床嘎吱搖晃不停,衣著單薄的孩子躲在窗戶下,聽到女人的話死死頂著後槽牙。
他的親生母親,竟然要將他給那種老頭。
不,他不要!
他扭頭趴在窗臺上看著屋裡的人,隨後頭也不回的往外跑,他要從這裡逃出去,只要不再見到那個名為母親的人,無論是誰撿到他都無所謂。
他走了很久很久,腳下全是磨出來的血泡,他像個貨物又像個急於賣出貨物的人,他想讓他們收留他,無論是誰都可以。
可是每個聽到他話的人,不是搖頭就是帶著狐疑看著他,亦或是報警。
雨天裡,晴天下,他跌倒在雨後的水坑中,無人伸手,就連野狗看了他一眼也緩緩走開。
為什麼!
為什麼所有人都不喜歡我!!!
“想活嗎?”
一道粗狂的聲音從頭頂上方響起,他抬眼看去是一雙皮靴,緩緩往上,是個帶著墨鏡的男人。
“想活下去嗎?”
那男人又問了一次。
“想!”
他毫不猶豫的回答,他想活著,他不甘心就這麼死。
後來,他就被帶到基地中,裡面有很多像他這麼大的孩子,每個人臉上都是面無表情。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訓練,直到那一天被送進無人生還的森林。
他是被後來送進去的第二十人,因為之前有個人被打死而替補上。
林中什麼都沒有,什麼都有。
在這裡,他們是捕獵者,也是獵物。
正因為他是後來的第二十人,其他人似乎都認為只有十九人,沒有吃的,他們便開始互相殘殺,分食對方的血肉,周而往復。
他躲在茂密的樹林間,看著眼前的一切異常興奮,這就是人,和他一樣想活下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