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見了。我來揹你。拿著這個。”
一旦他找到一個袋子,他就把吃了一半的麵包和乾果塞了進去。他能從這堆亂糟糟的食物中收集到的所有肉都是熟的,沒有乾的,會變質的,所以他就把它留下了。
然後是收錢的時候了。銀子整他連得,都是金子。這些東西都能裝進一個非常重的袋子裡,而且天霹靂人很好心,把運來的袋子留給了他。他們一有麻煩就逃跑是明智的,但這也意味著他在迪卡亞的敵人會知道這裡發生了什麼。
現在沒有了。他把口袋裡所有的金幣都裝滿了,每一枚金幣都是十個閃閃發光的塔蘭特,然後把袋子放進另一個口袋裡,以防萬一,然後把它掛在肩上。很重,但他以為會更糟。
弗勞爾放下包袱,從一個死人手中撬出一把劍。他走過來站在阿爾薩費爾身邊,用平靜而堅定的聲音說:“爸爸,我想殺了他。”
安卓點了點頭,說:“為什麼是你?為什麼不讓我來做呢?”
花想了一會兒,然後用同樣平靜的聲音回答。“老花做不到。我必須知道。”
通常,當某種強烈的情感攫住弗勞爾時,它很快就會哭出來,即使它只是太高興了,或者食物太好吃了。然而,從這個男孩的舉止上可以看出,這次的情況有所不同。他心裡的這種騷動很深,深得連水面都攪動不了。
他的小歌鳥有一個溫柔的靈魂;他是一個馴養的動物,適合安全、和平和文明,不適合危險、鬥爭和荒野。全家人都知道了,更愛他了。加比甚至曾經說過,花的名字很適合他,因為他屬於花園。但是男孩,即使是最親愛的孩子,總有一天也會成為男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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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俯下身,輕輕地抓住男孩的肩膀。“很好。那麼你打算在哪裡刺他呢?”
“脖子,鎖骨。”
“很好。在你變得更強壯之前,你要避開任何他們可能有厚衣服或盔甲的地方。脖子和鎖骨裡面有血管如果你切開它們就會瘋狂地噴湧。那樣他會昏迷不醒,很快就會失血過多而死。我很高興你還記得。你打算怎麼做呢?”
“我會跳起來,用肚子推。”
“好主意。傷口必須足夠深才能完全切開血管,否則他會慢慢死去。現在殺了這私生子的私生子。”
花猶豫了一會兒,把劍放回原位幾次,但安卓克勒斯什麼也沒說。最後,男孩的臉扭曲成憤怒的樣子,他跳上劍柄,像男孩一樣尖聲咆哮,把劍刺進了王子的脖子。
王子醒了過來,掙扎著想站起來,但已經太晚了。他的血從傷口裡流出來,就像酒從水罐裡流出來一樣。他試圖呼救,但空氣從傷口湧出汩汩聲。幾次心跳後,阿爾薩爾顫抖著倒下了。
安德洛克勒斯把那個人翻過身來,看著他,直到血液隨著最後的心跳停止跳動;又過了一會兒。他滿意了,得意地笑著說:“小辣椒要想蓋過這個可不容易,對吧?”
花試圖強顏歡笑,卻失敗了。即使對他來說,他的臉色也很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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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拍了拍男孩的頭,弗勞爾僵住了。“驕傲吧,孩子。你今天救了我和其他人。你覺得不舒服,是不是?”
花點了點頭。
“它會透過。我們待會再談,所以先關注現在。讓我看看你的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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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跪下來,拉開花褲腿上的傷口,好好看一看傷口。不知是因為阿爾薩費爾扔出的匕首,還是因為後來摔了一跤,弗勞爾蒼白的大腿上出現了一道鮮明的紅色——一道一英寸長,至少有那麼深的細細的傷口。流了很多血,但傷口很乾淨似乎一旦血幹了,只要弗勞爾不動他的腿,傷口就會自動閉合。情況很糟糕,但本可以更糟。可能會傷到他的腎。
有什麼東西沙沙作響,接著是微弱的低語。父子倆飛快地朝噪聲源走去,看到其中一個被綁在牆上的頭顱在搖晃,幾乎覺察不到。
“爸爸,他們醒了。”弗勞爾把手放在安德羅爾的胳膊上,小聲說。
“我聽到了。你需要繃帶,然後我們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