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到達了山頂平緩的彎曲處,與馬兵到達那塊岩石的時間差不多。安德洛克斯轉過頭看了一會兒,渴望看到他們因為沒有人在那裡而感到沮喪。第一個趕到那裡的人矮胖胖胖,黑頭髮,穿著一件鏈襯衫,拿著兩把斧頭,砍下了三個腦袋。他指著安德羅爾濺得到處都是的血,大聲喊道:“他受傷了!找到他!”
小辣椒又拉了一下,於是他們繼續往前走。此刻,安克雷克斯感覺到了膝蓋上的刺痛,他的膝蓋有點疼,但沒有把握。他覺得自己必須小心走路,否則骨頭會滑開。
在松樹的樹蔭下走十幾步,就夠遠了。這裡的空氣還在上面,讓人感覺比原來更暖和。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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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放開了Peppe
的手,說:“給我一點時間喘口氣。去看看他們會不會一直跟著我們上來。我敢打賭他們不會。”
佩珀說:“為什麼不呢?”男孩看上去仍然很緊張。像弓弦一樣被拉緊。
“我敢打賭他們不會。他們可能一開始就沒想到能騎到這麼遠。”
“爸爸!小辣椒喊道。“他們要到這兒來了!”這個可憐的傢伙快要失去理智了。他那小小的精神所承受的壓力,一定比安德洛克斯意識到的要大。“但我要去看看。準備好你的長矛,爸爸。”男孩命令道。
小男孩轉身就走了,彷彿被背景中的陰影一口吞了下去。天哪,這太不可思議了。他一直都能做到嗎?他以前從來沒有過,當有人盯著他看的時候。安德洛克斯集中注意力,試圖窺探他,但沒有成功。他知道那個男孩在那裡。他就在那兒。但無論他如何努力,他的眼睛都拒絕看到他心裡已經知道的東西。還是正好相反?男孩說了什麼?
阿古恩用長矛拍了拍胸口,說:“幸好你還沒有把孩子生在我肚子裡,不然跑了那麼久,我就沒孩子了。我可能會失血過多而死。”
“我的任何一個孩子都應該能夠承受。我們家不能有一個軟弱的人。”
“我是認真的,安卓克斯。我覺得我要流血了,”她平靜地說。
他低頭看了她一眼,但她在傻笑,並不當真。
她說:“哦哦,看來你該走了。”
小辣椒又出現了,他瘋狂地揮手叫人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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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嘆了口氣。“很好。躲到那邊去。如果出了什麼事,我會叫小辣椒來接你的。”
“等他到那兒的時候,我就會死在地上了,食人魔。我要死了。”
“那我們就在路上吃點東西吧。”他回答,然後開始走。這股勁頭漸漸消失了,他再次意識到自己的肋骨有多疼。感覺很鬆,像液體一樣,但有燃燒感。就像有人把鐵水倒進去,讓它四處搖擺。他每走一步都儘量不。
不過,現在還不是自滿的時候。他使自己堅強起來,擺脫了鬆弛的狀態。佩珀跑著拉近了距離,及時拉住了安德洛克勒斯的手,躲過了一個騎在斜坡頂上的騎手。
這就是之前騎在前面的那個黑頭髮的矮個子男人。他拿著兩把斧子,讓馬自己引導自己,慢慢地走進不熟悉的地方。那人的目光敏捷、謹慎而刻薄。他預料會有一個不愉快的驚喜,而安克雷克斯打算給他一個驚喜。
騎手離他們不到五步遠,近得他們都能聞到對方的氣味。那人輕輕一腳,馬就停了下來。
小辣椒緊緊握住安傑克斯的手,用急切的目光抬起頭來,安傑克斯正在考慮他的選擇。他應該把砍下來的頭扯下來扔掉嗎?不,這次他們是被綁在馬鞍上,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簡單地掛在馬鞍上。
他剛才剛砍了一個人的頭,為什麼不能再來一次呢?小辣椒的把戲肯定對他們也管用。這是唯一的解釋。弗勞爾不是在國王的大禮堂裡把他們都弄死了嗎?被砍下的頭顱可能和活人一樣。他們身上可能還有死者的影子。一想到這裡,他就反胃了——在戰爭中肢解活人是一回事,羞辱和虐待死人則完全是另一回事。
偷襲是值得一試的,如果不起作用,他就會把他從馬上拉下來,把他趕到足夠遠的地方,讓他的腦袋不再保護他,然後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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