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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十二) (1 / 2)

“杏花不喜歡他,我也不好強迫杏花去嫁給人家。我自己已經知道被人強迫嫁給一個不喜歡的人是什麼感覺,我怎麼可能把自己的妹妹推給一個她不喜歡的人呢?我不能那麼自私,還是就這樣子吧!讓他們兩個相處下去吧。”這幾天,她老是想到以前發生過的事情。

可能真的是命不久矣了,想的事情都是以前的舊事。但是從那些舊事來說,自己這回真的不願意逼迫杏花嫁人。

那時候,老鴇強迫自己和劉老爺睡一個房間。自己心裡有多抗拒,自己是知道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杏花是自己的妹妹,出於對她一生的負責,自己絕對不能做出這樣的決定。

“我知道,在這之前你受過許多不公平的待遇,遇見過許多不好的事情。可是這一次和以前真的不一樣。起碼我們的出發點不一樣,以前他們是為了從你身上獲得財富。所以他們才強迫你去做你不想做的事情,陪不想陪的人。”

“可是這次真的完全不同,你把杏花當成是你的親妹妹。你把他推給小金,並不是說你想從她身上獲得什麼利益。而是你想給她的未來,給她的後半輩子,找一個依靠。”

“杏花對你忠心耿耿,你要是殺撒手人寰,我相信她要是一個人的話,絕對不會獨自活下去。她可能會自殺,陪你一起走。我相信你絕對不會想看到她有一個這樣的結局。”從湘說這些話並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杏花真的真的會這樣做。

杏花一直圍繞著鸞娘而生活,如果鸞娘突然沒了,保不齊她真的會做傻事。等他做了傻事以後,那樣子,所有的一切就真的完了。

“你是一個大活人,你可能不瞭解地府的規矩。生命在閻王爺的眼裡很珍貴,所以他不允許別人動不動就自殺。自殺對地府的人來說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杏花可能會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更有可能的是她可能會被人打斷手腳,拔去舌頭。”從湘在很久很久以前拜訪陸判,那時候,他在省裡一個自殺的人。

那個人被帶到地府的時候,全身都是血,她本來還疑惑著,怎麼好端端的一個鬼魂全身都是血,因為對很多鬼魂來說,他們除了被砍去頭顱,基本不會流這麼血。

她坐在外面,一直等著判官出來。等了好一會兒,判官還沒有出來,她忍不住,於是趴在門縫上面偷聽裡面的人的講話。

她從來沒有見過那樣的判官,平時他和自己說話的時候都是笑眯眯的,雖然說有時候被自己氣得吹鬍子瞪眼,但大多時候都是非常平易近人。就算那些小鬼犯了錯誤,他也不會這樣不假辭色。

後來問了別人才知道,原來判官特別討厭那些自殺的人。而且,地府有一項不為人知的規定,那就是無論是誰自殺以後只能進入十八層地獄,然後受到無窮無盡的折磨。

因為一時的錯誤念頭,他們就要忍受折磨百年。這件事情怎麼想怎麼不划算。

“您說的都是真的嗎?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我一定要撮合他們兩個在一起,不管付出任何代價!我雖然不想強迫杏花做她不喜歡做的事情,可是我更加為她的安全擔憂。”鸞娘突然站了起來。自己受苦也就算了,還要連累其他人跟著自己一起受苦,這是什麼道理?

因為突然站起,鸞孃的身體沒有反應過來。熟悉的旋暈感,又向她襲來,鸞娘猛的往後倒。

“鸞娘!”從湘忍不住叫了出來。還好她眼疾手快,沒有看她直愣愣地倒下去,她的頭要是磕到了地上,指不定會出現什麼意外。

今時不同往日,鸞娘已經經不起折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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