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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0章 張睦(下) (1 / 4)

張睦回想了一下,那次毆鬥,李二郎手下確實有一個家奴,被他狠揍了幾拳,似乎揍得不輕,是扶著回去的。

不過打得脾臟破裂,張睦也不信哪。

就是脾臟破裂了,為什麼當場不吐血?

這中間肯定有蹊蹺,而且杭州府尹是文彥博,一旦進了杭州府衙,那就不好辦了。

幾個衙役見張睦久久不下船,站在岸邊大聲喝喊:“張睦,你殺了人,難道想拒捕嗎?”

也只是喊喊罷了,不敢真的上船來抓人的。

其他人勸張睦,立即乘快舟離開杭州吧。張睦想了想,卻搖起頭。

今年不是前年,前年不怕鬧得大,但今年就不行了,畢竟王巨已經回來,進了中書。

他就吩咐手下副手蘇子永,從兩方面著手,一方面利用這麼多年的貿易所攏來的人脈,暗中調查這件事,一方面立即派人快馬去京城將事情的來龍去脈,甚至李二郎父親李赫以前與船隊貿易往來的種種,一一稟報給王巨。

吩咐完,他立即下了船。

有兩個結果,一人確實是他打死的,但也是失誤,就算文彥博有意為難,頂多一個黠字流配,況且不是他們先動的手,那麼王巨暗中照拂之下,吃幾年苦,就平安釋放出來了。

二,人不是他打死的,而是另有蹊蹺,也不指望文彥博公正判案了,這時候就需要王巨在暗中幫助他討一個公道。

然而他拒捕,可能會引起他都想不到的後果。

所以張睦做了這個選擇。

他被衙役帶到公堂,文彥博似乎也沒有為難,更沒有喝令衙役笞杖,只是溫和地問了事情經過。

張睦將事情經過說了一遍。

文彥博又派衙役將秀秀帶上公堂。再次詢問。

並且衙役又找到了當天圍觀的兩個路人。

人確實是張睦打的,但是不是張睦打死的,文彥博就讓忤作驗屍。結果確實是脾臟破裂而死。

文彥博這才大怒:“你們這群海商們,個個膽大妄為。前年公開毆打朝廷命官,現在僅是因為一點口角,便當街行兇。”

喝完,還未等張睦反應過來,便下令,將張睦拉出去棄市。

實際古代對死刑是無比的慎重,以為是刑之極也,因此唐朝創立了三覆五奏法。不一定是三與五,不過對於死刑施用前,必須要中央官員多次覆理,皇帝批准,才可以執行,以防發生嚴重的誤判,同時又延伸出臨刑稱冤,也就是斬首時犯人喊冤,劊子手馬上得停止執行死刑,因此唐朝死刑犯比較少。非是罪大惡極的犯人不多,而是執行死刑太繁瑣了,因此往往能不判死刑。官員就儘量的改用他刑。

但這個制度在宋朝漸漸廢怠,往往頂多只有一覆奏,皇帝很少過問,而是直接交給了三省、刑部與大理寺覆奏。不過對於死刑事判決,大家還是很慎重的,並且在死刑犯臨刑前,允許犯人好吃好喝一頓,與親人見面,當眾宣讀犯人罪狀。不搞秘密判決,不得用東西塞住其嘴巴。以便讓犯人說話,如果是冤枉了。犯人可以大聲喊冤,那麼這時候就得立即停止死刑,遞申提點刑獄司重新審查。

另外多是秋後黃昏行決,准許其家屬將屍首領回去安葬,若無親屬,官府必須給予體面的安葬。還有迂腐的官員,在死刑犯臨刑前,請和尚來唸經祈福……

所以王巨在鄭白渠斬首了幾名胥吏,雖然用了有大量軍隊在此,執行的是軍法,依然引起了喧然大譁。確實從某種角度上來講,王巨這樣的舉措,是違反了宋朝律法制度。

當然,他在慶州、廣南與大理的不算了,那是戰爭,戰備區,可以便宜行事的。

不過在泉州,王巨同樣遵守著宋朝的制度,並沒有逾越。

現在文彥博也算是違反了律法制度。

不過他也不擔心,一是王巨破壞在先,二人確實是張睦打死的,頂多說判得有些重罷了。

就這樣,張睦被文彥博強行斬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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