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駿所的樓盤,就是導演的那個朋友——李克鑫的事。
當時,夏初一原本打算越好和李克鑫見面。
結果因為她去了陵縣,就沒見著人。
後來,她便將此事告訴了自家大哥,讓自家大哥去見一下李克鑫。
確認那專案存在的話,就讓她家大哥進行投資。
夏初一想著,這種機會實在是千載難逢,即便她沒時間去投資,起碼也讓她大哥代表歐家去進行投資。
誰知道呢,歐駿最後投資歸投資了,卻是和霍時謙一起,歐霍兩家一起投資的——用的夏初一的名義。
所以,夏初一這是什麼也沒做,就白撿了這麼個專案。
回憶到這裡,夏初一無奈的搖搖頭。
想了想,夏初一認真地對歐駿道:“大哥,這錢我一分都沒出,到時候賺了,還是按股份分給家裡吧……”
然而歐駿一聽這話,立馬笑了,對她道:“你這孩子,這點事情還要跟家裡跟清楚啊?”
聞言,夏初一搖了搖頭,道:“不是想跟家裡分清楚,而是這樓盤以後的潛力實在太大……我一分錢沒出……”
“唔,就算時謙出的那份算我出的……”只聽夏初一繼續道,“但是讓家裡也太虧了。”這才是夏初一覺得過意不去的地方。
聽夏初一這麼一,歐駿好笑地道:“初一,聽你這口氣,好像知道這房子一定能大賣似的。”
什麼叫做能大賣似的?
根本就沒影似的”,這房子就是能大賣。
不過,這話夏初一可沒辦法。
“大哥,這件事情……”夏初一略一沉思,又張了口,還是想再勸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