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蕭棠也沒有想著讓沈凌浩管自己的公司,是沈凌浩自己主動要求的。
蕭棠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幫自己。
沈凌浩說,蕭棠有才華,如果她的才華加上他的才華,兩人是一加一大於二的。
沈凌浩覺得自己一直是活在大哥的影子下面,被他哥哥沈凌予照顧著。
沈凌浩想要跳出他哥的圈子,自己努力。
於是當他知道蕭棠要自己弄公司,他立馬就想要跟蕭棠合作。
原先是蕭棠自己拿出五百萬的資金來運作,沈凌浩覺得不夠,所以又加了一千五百萬作為現金流。
先把公司運作起來。
至於股份的話,蕭棠出idea,沈凌浩運營,蕭棠百分之六十的股份,而沈凌浩百分之四十。
蕭棠告訴沈凌浩,她不想要他哥哥的那邊的資源,沈凌浩心裡也是開心的。
他自己也不想靠他哥的資源。
要是以後發達了,說不定還有人嘴碎,說自己是靠他哥哥起來的,利用哥哥的資源。
這種成功太沒勁了。
沈凌浩自己也想看看自己到底有多大的能耐。
蕭棠警告過他不許動不是自己爭取來的東西,沈凌浩拍著胸脯答應。
不過很巧的是,大概他們真的很牛吧,不然的話,怎麼會業內的大金主過來主動找他們,尋求合作。
現在吧,隨便拍一個電影,一個電視劇,特別是古裝的,怎麼都要花上億,或者是好幾個億的成本。
當然了,拍出來之後的版權自然也能賣得很貴。
不過,就前期沒錢的話,有再怎麼厲害的主意專案,也沒有用。
所以,蕭棠和沈凌浩都挺發愁的,他們手上是有一個劇本,但是要找錢投入,還真的挺費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