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見鹿站在醫院走廊,看著醫生遞給母親手術同意書:
“您的孩子雙腿壞死感染,只能截肢了。”
他低下頭,發現自己坐在輪椅上,褲腿空空蕩蕩。
啊,想起來了,我和爸爸被車撞了……
母親哭著簽完字,她丟下筆,跪在伏見鹿面前,把臉埋在他的胸口,一直重複著說對不起。
伏見鹿想安慰她,剛一伸手,眼前的景色忽然變了。
他穿著西裝,站在法庭上,望著憔悴的母親以及坐在輪椅上的男孩。
啊,想起來了,我是肇事者的辯護律師……
伏見鹿瞥了一眼資料,在法官面前侃侃而談:
“原告在起訴狀中所陳述的事實存在諸多與實際不符之處,我方當事人作為被告,在此提出反駁……”
“死者曾經有心臟鈣化的病史,且有過多次因心臟病搶救的經歷,根據現場取證和法醫證詞,當時父親並沒有大出血……”
“換而言之,死者很有可能是因為心臟病發作倒在路邊,當事人猝不及防之下,驅車躲避,這才導致事故發生,意外碾過死者家屬的雙腿……”
“根據我國刑法,過失損壞屍體是不構成犯罪的……”
……
我在胡說些什麼?
女司機開車時低頭看小說,她就是筆直地撞了過去……
伏見鹿用餘光瞥向當事人,後者捏著手機在桌子底下打字,跟閨蜜抱怨這幾天真倒黴,順帶找有錢的爸媽要來了律師委託費。
“不是這樣的!”男孩哭喊道:“爸爸當時還活著!”
“請求駁回!”
伏見鹿的嘴巴停不下來,他聽見自己說:“據我所知,原告投了給死者大額意外險,如果是心臟病發發作死亡的話,保險公司並不會理賠,證人存在利益糾葛,而且我有理由懷疑這是一起有預謀的騙保行為……”
別說了!
快停下!
別再說了!
他抓起桌面上的鋼筆,從腮幫子兩側刺了個對穿。可他的舌頭依舊在動,嘴巴依舊在清晰的發出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