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閨蜜說的沒錯,我原本可以過更好的生活,卻為了你過這種省吃儉用看不到未來的生活,我已經在你身上浪費了五年青春,女人有幾個五年,女人太不容易了,女人就該去追求更好的生活。”
“又是你閨蜜,你閨蜜說啥你都信,自從你那閨蜜出現以後,我們的日子就沒好過一天。”
“我閨蜜是為了我好。”
“我看你閨蜜是見不得我們好。”
“離婚是我的意思,我們在一起這五年就是個錯誤,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是你給不了我幸福,請你不要怪我閨蜜。”
民政局旁,一家咖啡廳。
穿著高奢連衣裙的黎星冉,從UCC的包包裡拿出離婚協議,推到對面穿著廉價地攤T恤的梁燦文面前。
“我把離婚協議擬定好了,我們在魔都五年了,沒有車,沒有房,還是那間小理髮店維持生計,還有三歲的女兒,我淨身出戶,你那麼喜歡女兒,女兒給你,同意就簽字,我們立刻去離婚。”
梁燦文沒接這份離婚協議,而是透過窗戶望向路邊那輛賓士S600,譏笑一聲。
“真是你的好閨蜜,連下家都給你找好了,為了過更好的生活,你連女兒都不要了?”
“女兒失去了我,不能再失去爸爸!”
“說的挺理直氣壯。”
“梁燦文你說這麼多,是不是想要錢,說,多少,只要你簽字離婚,我給。”
“不急,再等等。”
“等什麼?”
梁燦文看著迫不及待要與自己離婚,投奔有錢人懷抱的妻子,恨不得扇自己幾巴掌,我花三十萬,怎麼娶了個這種玩意兒當老婆?
梁燦文是一位給人理髮的託尼老師,在魔都老破小樓下有家不大的理髮店。
婚前,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收入夠用,無憂無慮,打算一輩子不結婚,瀟灑過一輩子。
五年前,遇到大學畢業找工作的黎星冉,來理髮店理髮去面試。
聊天之中得知是一個學校的學妹,黎星冉是外地人,梁燦文是本地的,又是學長,幾次相處下來,兩人交往了,梁燦文拋棄了‘不結婚瀟灑一輩子’的誓言,兩人結了婚。
那時候,梁燦文相信了愛情。
梁燦文原來是有房子的,多年前父母被人忽悠把房子抵押貸款去搞投資,結果投資失敗,不堪重負,雙雙自殺,只留下理髮店給梁燦文。
婚後,梁燦文一改往日懶散的工作作風,靠著精湛的手藝,每天開門到關門一直在店裡理髮,一心只為賺錢,尤其是女兒出生後,梁燦文更加努力,晚上關門後,還會去送外賣,只想多賺錢,在魔都給母女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