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的虎杖悠仁太過異常。
爺爺的死亡,遺願的束縛,還有今晚發生的一連串的變故,一連串的打擊把這位年僅十六歲的少年給打懵了,生出了類似“累了,毀滅吧,趕緊的”的想法。
如果是正常的虎杖悠仁,一定不會說出這樣的話。
暴慄的手指反轉伸直,改敲為拍,聲音也從最開始的戲謔,中途的玩味裝模作樣,轉為柔和:
“你不試試怎麼知道呢?”
“可咒術規定——”
“那是我要考慮的事,不是你該考慮的,你應該考慮怎麼才能活下來。
打不過我那就想辦法逃跑,哪怕逃不掉,能多爭取一點時間也是好的,多一點時間,就多一點希望。
比如說服我,讓我知道你能壓制得住宿儺,不讓他奪走身體,不會成為危害社會的詛咒。
同樣的話語,有不同的理解方式。自己顧及得到的範圍不是一死了之,是力所能及,先保護好自己,才能救更多的人。
在眾人的簇擁下死去更是如此。被拖到刑場公開處刑是,在公開演講的時候心臟病突發是,七老八十兒孫滿堂都來給你送終也是。
——你覺得哪種更好?”
“最後一種。”虎杖悠仁實話實說。
“雖然形式特殊,也確實存在不小的危險性,但詛咒也可以視作力量的一種。既然是力量,就存在不同的用法,是救人還是殺人,全看你自己——包括把他放出來宰了我,一了百了。”
“這個還是算了吧。”虎杖悠仁連連搖頭。
“為什麼呢?”
明理捫心自問,絕對做不到虎杖悠仁這麼幹脆。
犧牲我一個,幸福千萬家固然可敬,但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覺悟。
“咒靈那樣的傢伙就算了,明先生……是好人,好人不該被這樣對待。”
聽到虎杖悠仁這單純到有些犯傻的發言,明理放聲大笑。
這年頭,有太多自以為聰明的人喜歡欺負好人,認為好人就該被人拿槍指著,其實這樣的人才該被人拿槍指著。
好人應當被善待,這才是人類最樸素,最正確的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