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子和抽屜也有被翻找過的痕跡。
但是櫃子和抽屜上卻沒有指紋,兇手應該是戴了手套。
不過有趣的是,臥室的地板上掉落著一個電子鬧鐘。
應該是死者生前和兇手打鬥的時候碰掉的,鬧鐘後面的蓋子和電池都被摔了出來,鬧鐘沒了電源,所以指標永遠停在了兩點半的位置,就再也沒有動過。
因此推斷作案時間應該是一個月前某天的兩點半,至於是凌晨還是下午就不知道了。
另外還有牆上的一本掛曆。
掛曆本身沒什麼,但是掛曆上面寫了一個電話號碼,還有一個家庭住址,這就非常重要了。
六組先是根據房東提供的租房合同,找到了女房客的身份資訊。
女孩叫崔佳,是黑省人,來汴梁打工的。
根據社會調查,發現這女孩是個賣鮑的海鮮零售商人。
六組打電話把女孩的父母從老家叫來,經過DNA比對,確認死者就是租房那個女孩。
然後六組又調查了掛曆上記的那個電話號碼。
號碼的主人是個叫郭宏義的人,男,34歲,已婚,保險公司中層職員,開一輛十幾萬的小轎車,有妻有子,孩子在上幼兒園。
郭宏義每天的生活軌跡,就是家,公司,幼兒園,三點一線,從來不去風月場所。
六組的警員實在是想不明白,這麼一個老實人,是怎麼和一個洗腳城的小姐扯上關係的。
查不出來,於是就直接傳喚了郭宏義。
郭宏義被抓到警局後,承認自己認識死者,還說是死者主動勾搭的他。
他覺得自己開一輛十幾萬的車,現在社會風氣那麼開放,有漂亮女孩倒貼很正常。
送上門的嘛,不要白不要。
郭宏義甚至隱隱有些得意。
而且郭宏義還承認,7月24號那天中午下班,那個女孩約他去家裡,兩個人還發生了關係。
然後下午兩點多,郭宏義就離開崔佳,回公司上班去了。
六組的警員頓時一驚,死者床頭地板上的鬧鐘,顯示的不正是兩點半?
你們中午剛吃完海鮮,你兩點多走的,後腳女孩就死了。
還說不是你乾的?!
於是郭宏義的嫌疑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