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的,可要不少錢呢。」陳翠道。
「以後錢不夠,你找我,我給你,只要是穿在身上,用在身上的,都可以。」林清雪道。
陳翠聽了,心裡是真的高興。
想起之前她的方式方法,她都覺得太蠢了。
不得不說,她還真感謝陳洪的提醒。
即使她自己卡里沒錢也不要緊,想要什麼,難道林清雪不給她買?
以後買一些保值的物件,缺錢了,就可以拿出去賣。
不缺錢了,就自己用。
「我想要一個翡翠手鐲,你有空,帶我去挑一副可以嗎?」陳翠索性乘熱打鐵。
林清雪道:「可以啊,等我空了,我打電話給你,我帶你去買。」
作為媽媽,要買個手鐲,林清雪自然不會拒絕。
這是作為女兒應該做的,而且也有錢,也不在乎的。
這是孝心。
陳翠簡直笑開了花,只要去買了,她就挑貴的。
林清雪現在也很有錢,也不會在乎,只要她喜歡。
「乖女兒,還是你孝順啊。」陳翠誇道。
「媽,只要你好好的,以後不要鬧,這些都是小事情的。」林清雪笑著道,她也是想的太簡單了。
或者說,就是盼著這個家好。
這也是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