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沉城最大的酒水經銷商,常歌什麼名貴酒基本都喝過,但就是林初墨帶來的這瓶他在此之前已經喝過無數次的酒,就是讓他覺得非常滿意,而且他只在心情好的時候喝。
“今天怎麼回來這麼晚?兒子啊,這都秋天了,天氣已經有些冷了,白塔夜市的貨你要不想送就別送了,咱家的送貨工人多的是。”
“半路遇見點事,所以回來晚了。這天挺涼快的,我還能送一段時間,等到冬天我就徹底不送了。”
常樂脫下外套坐在他爸身旁,順手抓起一塊香腸就放進了嘴裡。
他家的餐桌上面現在已經有能轉動的玻璃圓桌面了,是上次林初墨來過之後,常歌特意找人安排弄的。
“遇見什麼事了?送貨的事?”
“不是,路上見義勇為了一下。”
常樂這人從來不跟父母撒謊,既然常歌問起來了,他也就如實說了,包括半路遇到秦箏,自己拿扳手打人,後來唐促加入戰局,再到三個男生倉皇而逃,他們也各回各家。
常歌聽完放下了手中的酒杯,表情也顯得有些凝重。
他沒有第一時間責怪常樂為什麼如此冒失,常樂是他的兒子,他也知道常樂和唐促從小一起長大感情要好,秦箏是唐促的女朋友,他會這麼做也很正常。
“你拿扳手打的?見血了沒?”
“見血了,扳手上面也有血跡,促哥和我都覺得比較晦氣,扳手我就直接扔了。”
“在哪條路上發生的事情?扔哪裡了?”
“就在百業路上那個多多福火鍋店門口附近。”
“行,我知道了,你快去洗澡睡覺吧。”
常歌沒再多說什麼,常樂則哦了一聲,之後便回了自己的房間。
常樂離開以後,常歌撥通了一個電話。
“喂,小陳,我想讓你幫我辦點事。”
一夜過後,昨晚的街邊打鬥對於唐促來說也成為了回憶。
他並未將此放在心上,首先是那三人醉酒後先行搭訕挑釁,再加上常樂雖然用扳手打了他們腦袋,可他們都還能一起離開,應該沒什麼問題。
就算見血了,也是他們活該,誰讓他們犯賤呢。
天氣依舊晴朗,儘管秋日的早上氣溫有所降低,可是空氣卻十分清新。
唐促像往常那樣去句號高中上學,準備在這裡度過新的一天。
他出門的時候,龍崽和阿梓還在它們共同所有的狗屋裡酣睡,一狗一龜和諧共處的畫面堪稱世間美好,讓唐促忍不住覺得羨慕不已。
秦箏在太街商貿城的比賽活動裡贏來的那個同款絕版狗屋已經被龍崽帶走了,據說是拿去犬族了,唐促覺得龍崽身為沉城犬王,應該不會幼稚到去跟族人炫耀自己的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