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給姑娘佩戴“鎖陽墜”本來就夠怪異了。
這大梁官文“李”可不是隨隨便便百姓能夠碰得起的。
大梁有個不成文的規矩。
平頭百姓,如若沒有功名利祿,不得隨意在玉器手鐲上篆刻官文。
要是被發現,輕則重打數十木杖。
嚴重的更有人會被關押進入監牢。
我想這雲姨不過下九流的媒婆,肯定不會有功名利祿加身。
除此之外,剩下的就是這姑娘了.....
想想,這清水鎮,就算商甲大戶,李員外都不能隨便篆刻。
剩下的也只有,縣衙門的管事.....
李知縣了......”
吳顯貴說到這,話語中的意思非常明確。
這個名叫“春娥”的姑娘身份可不簡單,要是和縣太爺李知縣有所牽連的話,就更為麻煩了。
要知道將李知縣的“親眷”販賣進入,相思樓!
這種倒黴事,堪比在別人墳頭刨坑了。
“爹....那這姑娘咱們帶著吧?
這樣也好送一個人情給李知縣......”
吳用剛一開口。
吳顯貴腦袋就搖得和撥浪鼓一樣:
“不!不行的!兒啊!
這件事絕對不行。
咱們老吳家不過是平頭百姓,犯不著和大梁官差有所糾葛。
更何況這還涉及到別人的家務事,弄不好,咱們爺倆都得進去.....”
小半盞茶後。
清水鎮!
客棧二層。
在店小二意味深長的笑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