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臺長沒想到竟然鬧得如此亂,扭頭瞪了王小敏一眼,攔住張學兵,聲色俱厲的說道。
「你不要干擾我們臺的工作,快點陪小王去休息吧!」
張學兵沒搭理謝臺長,他轉身面對臺下的觀眾,忽而高聲說道。
「我能證明,這首歌不是高小俊所做!」
臺下臺上上千人發出一陣陣唏噓,有人站出來高聲問道。
「你是誰啊,憑什麼你能證明?」
張學兵面對上千觀眾,毫無懼色,保持著風輕雲淡的笑容,拿起一隻麥克風輕聲說道。
「因為,我就是這首歌的作者!」
這句話,惹起更大的反彈,臺下眾人一片譁然。
「哈哈,真是林子大了之啥鳥都有,今天竟然這麼多人說這首歌是他所做,到底這首歌是誰的呢,看來電視臺應該給個說法吧!」
「對啊,我們來觀看比賽,你們臺裡連一首歌的著作權都弄不清,這叫什麼事!」
高小俊揮舞著那本雜誌來到舞臺邊緣,大聲叫到。
「大家看清楚了,我可是有證據,我的作品,早就刊登在這本雜誌上了,這就是最有力的證據!」
不等他說完,張學兵伸手如閃電,將那本雜誌搶了過來,翻開那一頁,只見上面果真刊登著那首歌,作者一欄寫的就是高小俊。
張學兵一皺眉頭,仔細一看雜誌的封面,上面的日期竟然是前幾天的,頓時大笑起來。
他指著上面的日期說道,「假如這個日子再往前幾天,我無話可說,可這日期只是前幾天的,你在我家天台上聽了我的歌之後,抄襲發表,來個捷足先登,真是臉皮厚到家了!」
高小俊眯著眼睛露出一絲寒光,「你的證據呢,怎麼證明,我聽過你唱的歌?」
就在此時,王小敏壓低聲音說道,「李導和王師傅聯絡不上,趙潔請假回家,現在根本沒人能證明!」
張學兵輕笑道,「沒人證明怕什麼,我自然有辦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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