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那不到五千塊的錢的工資,犯不著跟著這群劫匪拼命。
再說了就算拼也不一定拼的過啊!
有點常識人的都知道,他們手裡的武器也就看著嚇人,其實也沒有多大的威力,威力就跟大山裡獵戶的土木倉差不多。
而劫匪手裡的槍就不一樣了,那是真傢伙,被打中一槍,就是不死半條命也沒了。
而歐隨心見狀也並沒有立刻出手,他又不是什麼好人,怎麼可能會做這種極具英雄主義的事情。
他要做的,就是等那三個劫匪年對蘇冰雲動手而已。
等劫匪對蘇冰雲動手,他再出手去阻止。
頂替凌雲,上演一場英雄救美!
歐隨心美滋滋打算著,自己連續兩次救了蘇冰雲那個大美妞,她還不愛上自己。
至於蘇冰雲會不會遇到危險,這一點歐隨心根本不用擔心。
身為女主的她,吸引危險就是本能,不然哪裡有主角裝比的機會。
賭石會場的劫持事件就是最好的證明。
“所有的人,都聽好了,抱著頭,蹲在原地別動,我保證不傷害你們,但是,誰要是敢亂動,就別怪我不客氣了!”光頭又向天花板開了一槍,原本喧鬧的銀行瞬間就安靜了下來。
這並不是說這些人都沒有正義感,而是這個時候上去,很可能就會付出生命的代價。
不怕死的人和英雄往往都是極少數的存在。
何況對於他們來說,銀行丟了多少錢和他們又有什麼關係,能夠平安的從這裡走出去,才是最重要的,沒有必要去逞英雄。
在光頭舉著槍訓話的同時,他的兩個同夥直接走到了裝滿密碼箱的小推車那裡,無視了趴在地上當鴕鳥的幾個安保人員,推著小推車興高采烈的往門口走去。
至於他們為什麼不去搶櫃檯裡的錢。
櫃檯的玻璃都是防彈的,像電影裡那樣用槍逼著銀行的職員往外拿錢,那只是電影而已。
他們現在急著跑路呢!磨磨唧唧逼著躲在防彈玻璃後面的銀行職員往視窗外拿錢,那不就是等著被警察包圍嘛!
跟找死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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