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葉勇烈先生的寫作高峰期已經過去了,現在年過五十的他雖然還沒放下手裡的筆,但精力已不像年輕時候那樣,這些年作品產量和影響力已經漸漸不如從前了。
在以前,國內的作家是沒版權一說的,拿的只是稿費而已。作品的版權都在出版社或者文學社手裡,哪怕作品再版,依舊是按照稿費來計算。
這種情況一直到前些年才剛剛改變,說起稿費和版權的改變離不開一個人,這個人就是宋朝援熟悉的汪朔,正是因為汪朔的強烈要求,取消了好久的版權再一次恢復,從而使得作家的收入從以前的稿費變成了版權制度,讓之後的作家能從版權中受益匪淺。
所以說,葉勇烈先生之前一直都靠著稿費和在單位工資收入生活,雖然這些收入相比普通人來說要好許多,可要和恢復版權制後的作家來說卻相差甚遠。再加上作為一個作家,平時的開銷也不小,僅僅看葉勇烈先生這一房間的書籍,就能看得出他把大部分收入都花在這方面了,要不然也不會以前一直住在單位分配的小房子裡,直到前兩年才勉強掏錢給自己置換了現在的這套房子。
「葉先生300元實在是不合適。」宋朝援搖頭拒絕,不等葉勇烈先生說話,他直截了當道:「這樣吧,關於小靈通這個名字的版權,我代表公司以5萬元的價格購買,您看如何?」
「5萬元?這……這可不行,這錢實在太多了!」葉勇烈先生想都不想直接拒絕,一個名字而已,哪裡需要這麼多錢?別說購買一個名字了,哪怕就是前些年滬海電影製片廠改編了他的一部作品也不過才200多元版權費。
雖然這是過去的事了,可就算放到現在,一部作品的版權使用充其量最多也就上千元罷了,作為作家的葉勇烈先生非常清楚。更何況宋援朝要的不是一部作品,僅僅只是作品中一個人物的名字而已,哪裡值這麼多錢?
一時間,葉勇烈先生把腦袋搖成撥浪鼓,說什麼都不答應,執意要按之前300元的價格出讓,宋朝援當然不肯佔葉勇烈先生這個便宜,當即和他「討價還價」起來。
說起來也蠻好笑的,人家討價還價都是想價格便宜下來,可他們兩個人討價還價卻是希望對方按照自己的想法,一個要低價出讓,一個要高價購買,說了半天誰都說服不了誰。
最後宋朝援也有些無奈了,看著脾氣倔強的葉勇烈先生毫無辦法,甚至葉勇烈先生還說了,假如宋援朝硬要拿這麼高的價格購買版權的話他就不賣了,著實讓宋朝援哭笑不得。
沒有辦法的宋援朝感動之餘一時間也不知道怎麼解決這個問題,他想了想對葉勇烈先生道:「葉先生,我提個建議,您看行不行?」
「別和我再說五萬元這些話了,別說五萬了,就是一萬,這個版權也根本不值。小宋呀,我知道你是好心,可事不能這麼
辦,你要再堅持我就要送客了!」葉勇烈先生很是認真對宋朝援道。
宋朝援連連點頭稱是,開口道:「這樣吧葉先生,您的想法我明白了,既然這樣我們按照目前的版權受益比例來操作可以麼?」
「版權受益比例?」
「對!」宋朝援解釋道:「您是學者,應該知道目前出版作品和以前不一樣了,以前出版作品的酬勞和稿費,而現在是版權制,也就是說按照版權受益比例,作者根據出版數量進行一部分的版權收益,這點您應該比我更清楚吧?」
「嗯,這個我知道,這是一個進步,對於作者來說也是一件好事。」葉勇烈先生點頭說道。
宋朝援繼續道:「既然目前的行業規則發生了變化,那麼我覺得我們的合作也可以按照這個模式來進行。」
「你仔細說說。」聽到這,葉勇烈先生有了些興趣。
宋朝援告訴葉勇烈先生,目前大家對版權出讓的金額有著不同看法,這是主要的分歧,既然如此就按出版版權收益來解決這個問題,也就是說葉勇烈先生把小靈通的版權授權給盛華,盛華在使用小靈通版權的同時給予葉勇烈先生一定的版權費,這個費用作為約定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公司名的使用版權費,這個版權費就按照葉勇烈先生剛才提出的300元授權來確定。
另一部分是未來產品的版權使用費,這個費用按照產品的生產、銷售數量來計算,每一臺產品生產並銷售出去,葉勇烈先生就能拿到一定的使用費。